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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清康熙皇帝誉为“操守为天下第一”的清代名臣张伯行以清廉刚直著称。他在为官从政的早期,还是一名治河能臣。他在济宁治理运河的历程中,锤炼了廉洁奉公的高尚品格。清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张伯行在仪封(今河南省兰考县)为父丁忧时,组织民众化解了黄河险情,其治河功绩赢得了河道总督张鹏翮的赏识。张鹏翮奏请朝廷,推荐张伯行以原衔参与治河事务。随即,张伯行奉命赴河工之任,主持修建黄河和洪泽湖水利工程,并总结提出了“治河十议”。
因治河卓有成效,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52岁的张伯行被任命为山东济宁道道台。在济宁任职的4年期间,张伯行以治河为己任,确保运河济宁段河道畅通。因此,康熙皇帝第五次南巡时召见了他,并赐其“布泽安流”的匾额。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张伯行升任福建巡抚,仍心牵运河。他把在济宁治理运河及黄河的实践经验整理成《居济一得》。这本书的书名,一则有“居安思危,济世利民”之意,二则点明了这些治河方略乃是居于济宁所得。在书中,张伯行提出了“北束南纵”,总结出“三禁八固”等实践策略,这些均被《四库全书》收录并评价为“条分缕析”“疏证最详”。特别是在《居济一得》原序中,张伯行提纲挈领地总结了古人治水经验,从历史的视野提出了时下治水的原则,概述了他在济宁治理运河的实践经验和心得,最后阐明了他以利国利民为导向的治河情怀和无愧于后世的治河担当。《居济一得》原序一文既包括了治河的方法论,也饱含了为民治河的立场,是研究明清大运河治理体系的重要文献,也是研究张伯行廉洁从政、一心为民的重要印证。
治理运河的历史视野
张伯行在序文的开篇对比了古代与时下治河的区别,主要在于古代“不与水争”,而时下“民所必争”且“水为漕用”,时下治河的难度相较于古代治河更难更复杂。
张伯行参酌古人治水经验,提出了时下治水的原则:要在人事之补偏救弊,相时度势,毋拘成格,毋循覆辙,善为之节宣。这也是对《居济一得》治河方略的总体概述。换言之,就是要纠正偏差和弊误,善于审时度势,而不要拘泥一格,也不要重蹈覆辙,而是要善于宣泄和节制。
从历史的纵深视野出发,张伯行最后提出反问,批驳了消极治河的态度,否定了“归因于命运”和“古今差距不可逾越”两种借口,表明了事情结果应从人自身作为等实际因素寻找,而非推诿给命运或古今差异的立场。
治理运河的担当精神
在原序的开篇否定了消极治河的态度后,张伯行概述了自己在济宁历时四年治河的经历,既有为民田处处淹没的夙夜殷忧、无负厥职,又有在旱季,运河水涸时的“设法蓄水,量塘放船”,最终实现“漕运果得无阻,早达神京”。
从张伯行的自述中可以看出,他并未因自认学识浅薄、见识不足而畏缩不前,而是努力学习实践,追溯事物的本源并尽力探究,力求所做的事对民生和国家经济发展有益。这不仅体现了张伯行忧国忧民的责任感、使命感,也彰显了浓厚的报国情怀。
多年来,张伯行跨越田野、往返各地,一边勘察规划,一边向年长者咨询,查阅文献记载。凡是涉及蓄水、泄洪、闸门启闭等适宜方法的思考,每当偶然有心得,他便随时记录在书中,以便日后查考一一哪些应当沿袭、哪些应当变革,哪些可以创新、哪些应当因循旧制。这既说明了张伯行编写《居济一得》的初衷和方式以及从实践到书本的治学方式,也显示了他边实践、边研究、边总结的理论联系实际的理念。
治理运河的为民情怀
《居济一得》原序通篇充满了张伯行爱民利民的民本理念,显示了他治河的初衷就是有益于民生福祉、为了让河道周边数十县的老百姓免于水患。
张伯行把为民治河的重任看得无上重大,而决不可有敷衍塞责、得过且过的心态和侥幸心理。他把为民治河、为民造福的历史功绩看作最大的政绩,真正为老百姓建立非凡的功绩,为后世百姓留下福祉。
在《居济一得》原序的最后一部分,他援引明代治河名臣潘季驯的治河理念,概括转述为:若时势允许,就推行举措,若时势不允许,就暂缓推行。千万不要让我误导后人,更不要让后人再误导下一代人。这也正是张伯行的志向所在。
张伯行进一步阐释,事不久任,权不归一,则功败于垂成,主张治河官员需长期任职、权责统一。他更主张治河时,凡是利大于弊的举措,就果断独自决策推行,不要有丝毫顾虑,坚定意志,做则必成。张伯行反对补苴罅漏、防护壅塞的修修补补、浪费国家钱财的消极治河态度,认为这种人恰恰会被后人耻笑、根本不配谈论治河的方法。
正是扛牢“夙夜殷忧”的治河担当、秉承“爱民之心”的治河情怀,张伯行出色地完成了在济宁的治河任务,也历练了他经世致用、善政惠民的为官品格,为后来他出任江苏按察使、福建巡抚等重要官职留下清正廉明的声誉,奠定了厚重人格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