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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组织开展河长制和入河排污口专项行动一月一抽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5-04 17:19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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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28日,厉云副厅长带领省河长办、厅水政处有关同志组成督查组,到福州市闽侯县、厦门市同安区、泉州市安溪县开展河长制和入河排污口专项行动“一月一抽查”工作。督查组专门听取了福州、厦门、泉州三地市入河排污口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抽查了同安区及莲花镇和大同街道的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督查了同安区、安溪县和闽侯县的入河排污口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厉副厅长在督查同安区时指出,同安区河长制工作机制体制健全,工作有亮点,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同时要求同安区继续以河长制为抓手,围绕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持续抓好入河排污口专项行动工作。

厉副厅长强调,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是做好河长制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下一阶段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要把握时间节点。各地要严格按照水利部和省厅要求时间节点,认真做好表格填报及成果上报工作;二要统筹协调各方。各地要统筹协调好河长办、污普办、环保厅、住建厅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水利系统技术骨干和技术支撑单位作用,及时解决好各类排查问题,全面摸清辖区内的入河排污口现状和存在问题;三要衔接规范整治。在摸清辖区内的入河排污口现状基础上,还要统筹考虑制定入河排污口整改工作方案和综合整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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