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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聪副巡视员赴泉州市督察农村改革有关工作

来源:厅农村水利处 发布时间:2018-09-17 16:37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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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深改组的部署要求,9月12—14日,省水利厅黄明聪副巡视员带领第四督成员,深入泉州安溪县、晋江市4个乡镇4个村,通过查阅内业材料,实地查看现场,听取市、县工作汇报等方式,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督察工作

黄明聪副巡视员肯定了泉州市和安溪县、晋江市在组织领导、实施安排、宣传引导、培训学习、督导检查、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成效。对泉州市、县(区)下一步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黄副巡视员强调,一要提高站位,增强改革工作紧迫感。要进一步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市、县、乡各级增强改革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紧迫感。县、乡党委书记要亲自挂帅、亲力亲为,扎实有力推进改革工作。二要聚焦重点,确保改革任务全面完成。要按照省委对改革的进度安排,明确当前改革的主要任务,加快清产核资工作进度和成员身份认定。对有的县(区)特别是试点县改革进度偏慢的问题,泉州市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改革步伐,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三要凝精聚力,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要强化改革动能形成整体合力加强督导检查大胆实践创新总结改革经验,确保改革的工作质量和成效四要常抓不懈,扎实推进深化林改工作。要接力奋斗、巩固提升,着力创新生态保护和建设模式,创新林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投融资支持模式,创新林业管理服务模式,在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乡村振兴上取得更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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