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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党组第三轮第二批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厅党组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5-12-02 15:17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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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7日,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余德贵带领厅党组巡察一组、巡察二组及驻厅纪检监察组、巡察办负责同志,分别向第三轮第二批巡察的2个厅属单位党组织省水利规划院党总支、省水利厅预算执行中心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情况。

  本批次巡察反馈采取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对一”及其党组织班子、干部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察反馈传达了省水利厅党组会议暨厅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对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2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书记就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了表态。

  本批次巡察够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通过“政治体检”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够规范;职能职责履行不够到位;内控制度有漏洞;在职干部参与外部评审管理不严格;上一轮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等。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把牢把准巡察整改政治定位,突出“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治水思路在单位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链条,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落实无死角、全覆盖;要抓深抓好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建强党组织战斗堡垒,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提升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把巡察整改的成效真正转化为推动福建水利事业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

  2个单位党组织书记一致表示,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措施时限,压实主体责任,实行台账管理、销号落实。同时,坚持问题整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以整改促发展,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本单位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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