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福建省水利厅网站!
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省水利厅拟通过市场比选方式采购福建省重点水利项目“软建设”改革举措研究项目服务。现请各供应商对此项目进行报价:
一、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 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承担过重大水利工程水价、水利投融资相关研究支撑或技术服务工作。
(2)供应商应熟悉全国水利改革情况,具备丰富的水利改革研究经验,有创新性研究成果。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服务内容
1. 系统分析当前福建省重点水利项目在前期工作及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全流程中面临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2. 深入分析全国范围内重点水利项目“软建设”改革相关情况,提炼优秀举措与经验做法,为福建省水利项目“软建设”改革提供决策参考。
3. 开展实地调研,走访福建省内具有代表性的重点水利项目现场,与项目相关方进行深入交流,获取一手资料,确保提出的改革建议和措施贴合实际需求。
4. 结合福建省实际,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福建省重点水利项目“软建设”改革建议和措施,涵盖前期规划、投资机制优化、建设管理模式创新、运营效率提升以及监管体系完善等各个方面。
三、报价文件要求
1. 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
2.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90万元,报价超过90万元为无效报价。按项目要求提供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须附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4.提供具有相关服务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
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团队中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组技术人员不低于10名,其中至少包含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6.提供承诺书,承诺供应商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妥善保管涉及该项目有关情况的文件、资料及其他载体,防止其丢失、被盗或被未经过授权的人员获取。
7.上述资料均须按报价文件要求提供目录并标明页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将上述资料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信封封面需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8.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四、投标时间与地点
报价文件应于2025年11月28日17:30前送至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715室,联系人江先生,联系电话0591—8792807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五、评标办法
根据各报价服务商的报价文件,由水利厅采购办组织比选,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经双方协商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比选中选单位,如遇价格相同的实行抽签法决定。若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情况,我厅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实质性响应市场比选通告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终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附件:1.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福建省水利厅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1
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福建省水利厅: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2025年 月 日
注:
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比选通知书规定提交报价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福建省水利厅
我方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 )为投标代理人,代表我方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XXX 身份证号:XXXXXXXX手机:XXXXXXXXX
投标代理人:XXX 身份证号:XXXXXXXX手机:XXXXXXXXX
授权方
投标人:XXXXXX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接受授权方
投标代理人签字:( )
签署日期:2025年X月XX日
附:法定代表人、投标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