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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建省海堤建设总体方案项目采购服务的市场比选通知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25-12-01 17:20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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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省水利厅拟通过市场比选方式采购福建省海堤建设总体方案项目服务。现请各供应商对此项目进行报价:

  一、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 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以上资质证书。

  (2)自2021年以来,供应商承担过海堤治理规划或防洪规划编制项目,须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中提升山洪灾害防治和风暴潮防御能力的要求,落实水利部关于编制全国海堤建设总体方案、指导地方推进海堤建设的工作部署,本项目主要以福建省已建海堤为研究对象,补齐短板和弱项,系统完善沿海地区防潮减灾体系,提升沿海地区防潮能力,牢筑防洪(潮)安全防线,为沿海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

  在综合考虑沿海自然条件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福建省海堤建设总体方案》,项目从等级标准、损坏程度、海堤风险、防护效益等多方面对2025-2030年规划除险加固、提级改造和新建海堤堤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项目库,并明确建设时序、匡算工程量以及工程投资等。

  (三)工作内容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含福建省沿海六市一区(宁德、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和平潭综合实验区)。

  (2)规划依据文件

  1)水利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实施方案;

  2)全国海堤建设总体方案编制工作讨论会精神;

  3)《福建省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

  4)《福建省“十四五”水利建设专项规划》;

  5)《福建省水网建设规划》;

  6)《福建省海堤建设方案(2015-2020年)》;

  7)《数字孪生水网建设技术导则(试行)》;

  8)《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9)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9);

  10)《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11)各流域综合规划报告;

  12)各县市、乡镇总体规划;

  13)相关规划及规程规范。

  (3)主要工作内容

  1、基础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开展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和现场调研工作,结合实地踏勘并与各地市进行座谈交流,充分摸查现状主要防潮保护区历史受灾情况、全面了解海堤自身存在问题以及用海用地保障问题,系统调查全省V级及以上海堤并落图。

  2、防潮形势分析与评估。在现状及相关规划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梳理分析福建省防潮治理建设情况,评估全省防潮减灾能力,查找短板和薄弱环节。按照“三新一高”要求,结合气候变化、下垫面变化、人类活动等影响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研判防潮重大形势变化和治理需求。

  3、确定防潮区划和防潮标准。根据防洪标准规范、海堤工程设计规范和流域防潮减灾目标,统筹协调流域与区域防潮要求,针对潮水特点、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受潮水威胁程度、潮水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等,开展防潮区划,确定防洪保护区范围。

  在统计、预测防潮保护区现状和规划水平年人口、耕地、国民生产总值等主要社会经济指标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程规范规定,拟定各防潮保护区的设防标准。对重点防潮保护对象、洪水风险高的城镇或河段,研究提升防潮标准可行性。

  4、确定防潮减灾总体布局。统筹考虑福建省海岸线地理特征、现行相关规划及行政区划等其它相关信息,根据保护区域的历史潮灾及沿海潮位资料,针对现状海堤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各地市海堤防护和资源利用的实际需求,通过海堤建设规划必要性和紧迫性分析,分段布置海堤,构筑沿海各地市海堤建设方案的总体布局。

  5、制定海堤建设方案及确定建设时序。根据各地市调研情况,并结合分析,按照除险加固、提级改造和新建海堤类别确定海堤建设总体方案项目库。同时按照现状等级标准低、损坏程度高、灾害风险大、防护效益好的海堤建设单元优先建设的方法,提出沿海各地市2025-2030年除险加固、提级改造和新建海堤各堤段建设时序,指导海堤建设管理。

  6、进行规划海堤矢量落图。海堤规划矢量落图系统集成防潮规划全过程数据资料,建设统一的防潮规划数据库,实现数据规范化入库存储以及规划成果展示,可以全面详实的展示查询规划相关的项目库矢量资料。

  7、投资匡算与实施效果分析。对福建省海堤建设总体方案进行投资匡算。分析方案实施后产生的有利影响,并评估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出预防或减轻不利影响的措施及优化调整建议,分析方案实施后的效益。

  (四)工作成果

  (1)报告成果。《福建省海堤建设总体方案(2025~2030年)》;

  (2)数据成果。福建省海堤规划“矢量图”。

  (五)进度要求

  (1)合同签订后,乙方安排2名本单位正式聘用人员驻点至项目结束,协助甲方开展资料收集和一线调研工作,并且乙方在合同签订后90日内提供送审稿成果。

  (2)乙方根据评审会专家和与会代表意见修订完善后,于60日内提交审定稿成果。

  三、报价文件要求

  1.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

  2.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94.0万元,报价超过94.0万元为无效报价。按项目要求提供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须附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4.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以上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5.须提供自2021年以来,供应商承担过海堤治理规划或防洪规划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

  6.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团队中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文水资源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组技术人员不低于10名,其中至少包含3名具有水文水资源规划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7.提供承诺书,承诺供应商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妥善保管涉及该项目有关情况的文件、资料及其他载体,防止其丢失、被盗或被未经过授权的人员获取。

  8.上述资料均须按报价文件要求提供目录并标明页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将上述资料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信封封面需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9.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四、投标时间与地点

  报价文件应于2025年12月4日18:00前送至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716室,联系人潘先生,联系电话0591-8789132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五、评标办法

  根据各报价服务商的报价文件,由水利厅采购办组织比选,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经双方协商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比选中选单位,如遇价格相同的实行抽签法决定。若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情况,我厅将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实质性响应市场比选通告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终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附件:

  1.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福建省水利厅

  2025年12月1日

  附件1

  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福建省水利厅: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2025年  月  日

  注:

  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比选通知书规定提交报价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福建省水利厅

  我方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   )为投标代理人,代表我方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XXX 身份证号:XXXXXXXX手机:XXXXXXXXX

  投标代理人:XXX 身份证号:XXXXXXXX手机:XXXXXXXXX

  授权方

  投标人:XXXXXX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接受授权方

  投标代理人签字:(   )

  签署日期:202X年X月XX日

  附:法定代表人、投标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