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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关于福建省地方标准《丘陵地区河湖地物
遥感图斑现场核查技术规程》申报及研制技术服务项目的市场比选通知

来源: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6-01-07 08:42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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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开展福建省地方标准《丘陵地区河湖地物遥感图斑现场核查技术规程》申报及研制技术服务项目采购,现请各报价供应商按要求对此报告进行报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标准化服务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二、服务内容

  1.协助完成《丘陵地区河湖地物遥感图斑现场核查技术规程》福建省地方标准的立项申报,含标准立项申报书、标准草案和标准草案编制说明等材料的编写。

  2.若该标准获批立项,指导和协助完成标准制定,包括标准起草、标准研讨、标准征求意见、标准审查、标准报批等阶段工作。

  3.服务期内,须自行准备赴各县市调研的交通工具。

  4.提交的成果要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

  5.合同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项目费用根据合同约定条款进行支付。

  三、报价文件要求

  1.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

  2.按项目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项目最高限价10万元(大于或等于10万元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包含项目所发生的人工、交通、验收、税收等一切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  

  3.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须提供近5年内(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或成果发布时间为准)至少3项满足以下类型之一的项目履历证明材料:

  ① 参与福建省水利相关地方标准制(修)订的项目;

  ② 参与国家级水利相关标准化试点建设的项目;

  ③ 参与信息化相关国家标准制(修)订的项目。

  注:证明材料包含项目合同、任务书、成果验收文件或标准发布公告等可核验材料。

  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团队中的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3名,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标准化或信息化相关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社保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东及出资信息和主要人员信息截图。

  7.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装订成一册、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四、比选原则

  1.根据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我中心组织比选,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经双方协商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比选中选单位,如遇价格相同的实行抽签法决定。  

  2.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实质性响应市场比选通告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终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五、报价截止日期及方式

  报价文件于2026年1月12日10:00时前送至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604室,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91-87721295。

  附件:1.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

  2026年1月7日

  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202 年   月   日  

  注:

  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比选通知书规定提交报价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

  我方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     )为投标代理人,代表我方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XXX 身份证号:XXXXXXXX手机:XXXXXXXXX

  投标代理人:XXX 身份证号:XXXXXXXX手机:XXXXXXXXX

  授权方

  投标人:XXXXXX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接受授权方

  投标代理人签字:(       )

  签署日期:202X年X月XX日

  附:法定代表人、投标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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