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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关于《福建省水利厅专家库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24-05-06 15:30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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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水利厅印发了《福建省水利厅专家库管理办法》(闽水规〔2024〕2号),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3年8月,省水利厅出台了《福建省水利厅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福建省水利厅行政审批项目评审管理办法》(闽水规〔2023〕5号),实现了对行政审批项目评审工作及评审专家的规范化管理。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水利行业监督与管理中的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水利专家库的科学管理,结合工作实际,省水利厅出台了《福建省水利厅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专家库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专家库管理办法》包含总则、专家库建设管理、专家选取与使用管理、专家表彰、附则等五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1.职责分工。明确了省水利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是专家库的管理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组织专家征集、出库入库和专家履职评价等工作,负责专家库的建设和维护。省水利信息中心负责提供专家库安全保障的技术支持等相关工作。省水利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各厅属有关单位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专家使用、评价,并配合专家资格审核、考评等工作。

  2.专家库建设管理。明确了专家库建设通过信息化管理,对专家入库出库、专家抽取、专家评价等操作全程留痕,做到可查询、可追溯。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置了专业类型并可增减调整。规定了专家享有的权利与应履行的义务,入选专家库专家和专家组组长的条件和程序。

  3.规范专家选取与使用。明确了专家使用需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使用单位提出专家抽取需求后,专家库自动按照1:1的比例抽取正选和备选专家,并将抽取结果反馈给使用单位。抽取工作应全过程录音、录像,并有电话记录。

  4.专家表彰。规定了专家表彰内容,设置积分标准、通过积分排序实现对专家库专家的动态管理。明确了专家积分计算方法,由使用单位负责对所使用的专家进行评价并及时在专家库中填报。

  原《福建省水利厅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蔡毅卿  联系电话:0591-87667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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