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400-2024-00047
  • 备注/文号: 闽水函〔2024〕22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3-13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时间:2024-03-19 08:56

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及厅党组年度工作安排,扎实推动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工作,我厅制定了《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福建省水利厅

2024年3月13日

 

 

 

 

 

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工作要点

 

2024年福建省水利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水利部工作安排,深化运用“四下基层”制度,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水利营商环境,推动新阶段我省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加快重点领域立法进度

1. 推进实施“三部条例”。配合省人大、司法厅加快推进列入今年审议计划的《福建省闽江、九龙江流域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调研、修改和审议,力争年内出台。抓好《福建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福建省水资源条例(修正案)》的宣贯实施。

2. 推动地方性法规的废止。配合省政府、省人大加快推进《福建省沿海滩涂围垦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九龙江北溪引水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审议和废止工作。

3. 完善地方水利立法。支持地方积极探索创新,以“小快灵”等方式,制修订出台一批“小切口”、高效率、形式灵活、富有特色的法规规章。指导福州推进《福州市全域治水条例》立法,强化制度协调与联动。

二、深入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

4. 抓“关键少数”法治素养灌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学习纳入党组集体学法重要内容,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推动集中学习常态化、规范化。

5. 抓“多种媒介”普法氛围宣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主题宣传活动,运用微信、微视、抖音等多种媒体,加强水利法治宣传推广。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源,推动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街道、进企业、进库区、进工地,为切实保障水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水法治氛围。

6. 抓“广接地气”法治文化熏陶。拓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依托福建水土保持科教园区、水利风景区、水情教育基地,以及堤防、公园、广场、文化长廊、宣传橱窗等场所设施,融入水利法治内容,建设一批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水利法治文化阵地。

三、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7. 全面加强合法性审查。认真贯彻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原则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强化水利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以省水利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均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确保合法有效,对不适应新时代水利发展、不利于维护政令畅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清理

8. 提升应诉复议能力。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聘请法律顾问,提供“基本法律服务+专项法律服务”,积极建言献策,加强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结果运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9. 加强水事纠纷排查化解。持续做好水事纠纷集中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确保重要时点边界地区和敏感水域水事秩序稳定,推动水事纠纷预防调处向基层延伸、向源头治理。

四、严格依法依规审批

10. 加大项目评审监管力度。强化项目评审单位内控制度管理,根据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类别实行评审时限分档,执行“六个一”评审管理制度(一份专家意见、一次性告知、统一内控时间、一次性复核收件、一场复核会、一次性下结论),促进项目评审规范有序运行。制定《福建省水利专家库管理办法》,落实专家评价、专家培训等机制,全面规范评审专家的管理。

11. 加强技术报告评价管理精度。执行中介服务机构行政审批项目设计报告一月一通报制度,对技术报告编制质量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执行数字孪生项目设计、水利工程结合BIM设计等技术报告质量优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数字画像”评价指标进行考核,全面加强技术报告编制质量的管理。持续开展全省水行政审批技术报告监督检查,督促地方提升水行政审批技术报告质量。

五、深入推进水利“放管服”改革

12. 加快重大项目审批进度。持落实重大水利项目“1+N”、“N+1”审批模式,加快项目审查审批,推进项目早批复早开工。探索新建水库可研阶段正常蓄水位选择专题审查(咨询)机制,帮助业主加快编制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推进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核环节尽快提前。

13. 持续提升信息化评审水平。“水利一张图”为基础,实行统一坐标高程基准,省级涉水审批结果全部落图管理。结合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开展项目报批“三区三线”自检,探索基于数据库管理的“自检”审查,实现智能审核审批,推动审批工作更精准更高效。

六、持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14. 拓展“零距离”服务。针对列入国债增投项目清单、2024年中央预算内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清单的重大水利项目报批工作,开展政策咨询、跟踪指导,推进项目审批进度。

15. 拓展“零跑腿”服务。进一步畅通接件办件受理渠道,通过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等方式灵活接件,审批结果通过推送电子证照或邮寄方式送达,让企业和群众少耗时、不用跑,持续优化良好的水利营商环境。

16. 拓展“零等待”服务。巩固“AI即办”服务,对省网上办事大厅证照类审批页面进行改造,实现电子证照审批、办结、生成、回流、领取在省网上办事大厅“一网通办”。视情扩大“AI即办”服务范围,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事项统一纳入系统,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让企业和群众“零等待”拿证。

七、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17. 强化政治引领。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8. 提高党建质量。持把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19. 强化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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