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5-00188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25〕14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0-20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霞浦县海堤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时间:2025-11-04 10:19
宁德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霞浦县海堤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我厅委托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霞浦县位于福建省东北部,东濒东海,属于宁德市管辖。霞浦县部分海堤由于建设标准偏低、受风暴潮水毁严重、年久失修,因洪潮致灾依然严重。霞浦县海堤巩固提升工程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和完善霞浦县的防潮减灾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因此,工程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工程任务和建设规模

工程任务防潮(洪)为主,兼顾排涝。通过治理海堤、挡潮排涝闸,巩固提升海堤设计防潮标准和排涝标准。

建设内容和规模:治理海堤总长14966米,其中新建及改建堤长747米,旧堤加高加固长14109米;加固水闸7座,其中1座中型水闸(梅花水闸)、6座小型水闸洪山、凤阳、东风塘、东安、武岐、加头水闸);加固17处排涝涵闸。

三、设计标准和建筑物级别

江港海堤防潮标准为30年一遇,建筑物级别为3级洪山、凤阳、梅花、东风塘、红屿、东安、北壁、武岐海堤防潮标准为20年一遇,建筑物级别为4加头海堤防潮标准为10年一遇,建筑物级别为5级。

江港、梅花、东风塘、红屿、北壁海堤涝片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洪山、凤阳、东安、武岐、加头海堤涝片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

工程区设计地震烈度为Ⅵ度。

四、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基本同意各段海堤、水闸排涝涵闸建筑物总体布置方案共治理10段海堤,具体内容如下:

1. 江港海堤:包括江港北堤、南堤,北堤自罗汉溪后港桥左岸至古岭下村山体,南堤自罗汉溪后港桥右岸至北岐村已建旱闸,共治理海堤长7078米,其中改建海堤长592米、旧堤加高加固长6376米拆除海堤110米,加固排涝涵闸12处。

2. 洪山海堤X983县道瓦窖路口至X973县道八斗港路口加高加固海堤长2094米,加固洪山水闸、排涝涵闸1处。

3. 凤阳海堤自坝头岗山头至凤阳村道止,加高加固海堤长1019米,加固凤阳水闸。

4. 梅花海堤自柯头角山体至下岭岗山体止加高加固海堤长380米,加固梅花水闸。

5. 东风塘海堤自官岭尾大桥至G15高速桥下加高加固海堤长890米,加固东风塘水闸。

6. 红屿海堤自猴屿村至红屿头止,加高加固海堤长825米,加固排涝涵闸1处。

7. 东安海堤自东安码头弥勒湾山体至弥勒湾山体止加高加固海堤长548米,加固东安水闸、排涝涵闸1处。

8. 北壁海堤S209省道至北壁山体止加高加固海堤长361米。

9. 武岐海堤自文武海堤至村头鼻房屋止,新建海堤长155米、加高加固海堤长710米,加固武岐水闸、加固排涝涵闸1处。

10. 加头海堤共两段,A段自加头码头至竹屿山体止B段自竹屿山体至竹仔山止,加高加固海堤长906米,加固加头水闸、排涝涵闸1处。

五、工程工期及投资估算

工程施工总工期为24个月。

工程估算总投资21427.78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8392.18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2002.55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533.54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499.51万元。

 

附件:霞浦县海堤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

 

 

福建省水利厅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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