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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福建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3-12-31 16:20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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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部署精神。1213日,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福建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闽水201356号),将按照“先行试点、典型引路、分类实施、全面推进”的总体要求,开展我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对2014年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目标原则、工作计划、改革范围、组织方式、主要内容、保障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将通过开展试点县县级以下管理的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在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工程管护经费、探索工程管理模式等四个方面取得经验,并总结推广。

省水利厅、省财政厅联合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组建了专门的办事机构,负责具体工作,并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开展工作。《实施方案》同时要求各地要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成立由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机构,明确专门的办事机构和人员,归口负责改革试点工作。各级水利、财政部门要建立起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推进。

                                         厅建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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