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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利改革动态(2014年第4期)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4-08-08 16:29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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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根据《福建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为试点推进阶段,改革试点县为闽清县、龙文区、龙海市、永春县、宁化县、荔城区、武夷山市、上杭县、福鼎市等9个县(市、区),其中,龙海市、荔城区为全国改革示范县。目前各试点县相关工作已逐步开展。截至7月底,9个试点县已完成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初步调查摸底、选择试点等工作。龙海、荔城、龙文、宁化、上杭等5个试点县制定了保障管护经费落实的相关政策文件或建立了财政补助经费奖补机制,永春出台了《永春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细则》。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龙海市(全国示范县)  一是深入调查摸底,投入17万元向省测绘局购买电子版地形图进行比对,以乡镇为组织单位,以行政村为单元,对列入此次改革范围的小型水利工程逐一标注和登记造册,明确产权所属,划定工程界线,做到“一村一图一表”。 二是完成对全市各类小型水利工程的分类定性,提出分级分类管护模式改革初步方案。全市确定26个改革示范村,其中市级示范村5个,镇级示范村21个。目前已基本完成26个示范村的产权明晰和工程定界工作。三是5个市级示范村依托村委会或农民用水协会,采取公开竞标或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等方式,分项分片选取管护责任人,并签订管护协议,明确职责和考核标准,并立牌公示。四是市财政每年从土地出让收益提取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中安排3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作为管护工作落实较好的小型水利工程日常管护经费,并视年度财力及工程管护需求逐步增长。编制《龙海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测算表》。

荔城区(全国示范县)  一是完成了130个行政村195处小型水利工程基础数据采集和登记工作。市政府授权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水利工程产权界定工作,依法依规向明晰产权的工程所有者颁发产权证书。二是区财政每年从土地出让收益提取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中安排150万元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予补助,并视年度财力及工程管护需要逐年增长。三是探索工程管理模式,①镇街集中供水实行集团化管理;②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③大库管小库。

闽清县  一是制定了《闽清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对管护业主、水利协会、管护经费、奖惩做了规定。二是落实公益性小型水库管护经费,县财政补助50%,每年约40.2万元。三是探索工程管理模式,塔庄镇左右干渠灌区成立专户进行资金管理,水费的50%用于人员补贴,20%用于渠道清淤,30%用于水毁工程修复。

龙文区  一是完成了40处小型水利工程造册登记、产权界定、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等工作,其中,水库5座、排涝站6座、防洪堤12处、水闸14座、港道及排涝渠3条。二是制定了《龙文区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考核办法》,把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纳入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正在制定上半年度综合考核细则。三是将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25.6万元,结合考核情况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助。今年已到位41.88万元。四是探索工程管理模式,①水库养殖实行承包管理;②农村饮水工程及灌溉工程采取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的模式;③堤防、水闸、排涝站等公益性水利工程推行社会化和专业化的管理模式。

永春县  一是深入调查摸底,为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对全县22个乡镇小型水利工程进行测绘,建立各类农村水利工程电子地图及相关特性数据库。目前已完成10个乡镇。二是完成了863处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界定、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确定管护经费来源等工作,其中,小型水库42座、山围塘151座、集中式供水工程450处、小水电220座。三是制定了《永春县小型水库和山围塘安全管理实施意见》、《永春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出台了《永春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细则》,并以桃城镇的洋上、外、仑山3个村为示范区进行推广。四是小型水库(含库容大于1万立方米的山围塘)日常维修养护费用和管理人员工资等费用纳入县年度财政预算。

宁化县  一是泉上镇泉上、黄新等5个村及湖村镇石下等3个村列为试点乡镇试点村。二是完成了210个行政村摸底调查工作,并以村为单位建立小型水利工程数据库。对2个试点乡镇的8个试点村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了确权,落实了管护主体。三是建立产权登记发证制度。由县人民政府向8个试点村辖区内明晰产权的工程所有者颁发产权证书,同时,在实施土地扭转中考虑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作为固定资产入股或租赁,将获取的收益作为收入列入管护经费。四是落实工程管护经费。自2014 年起,每年从各类水利建设项目提取工程施工费总额的1%、从水资源费中提取20%、从土地出让金提取的农田水利建设基金中提取10%作为管护经费。今年已落实工程管护经费192.8万元。

武夷山市  一是选取14个村作为试点,完成了14个试点村小型水利工程调查摸底、明晰工程产权(未发证)等工作。完成了14个试点村签订管护合同工作,召开现场会。二是完成了管护人员工资的测算,制定了农田基础设施管护的考评办法。

上杭县  一是完成调查摸底,初步统计全县各类小型水利工程6562处。以组建农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要形式,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全县共组建307个水利协会,占336个农业行政村的91.4%二是落实工程管护经费。①已下拨县级201453座小型灌溉和供水水库专管员补助资金7.38万元,市级201453座小型水库专管员补助资金19.44万元。②对村级水利协会运作良好的,按水利协会所管护的农田水利工程设施所受益的农田面积计算,每亩补助10元,补助资金由县财政负担80%、乡财政负担20% 。近期将下达2014年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维修补助经费约304.5万元。③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奖励基金每年200万元,确保饮水安全工程管护维修和水质检测有正常的经费来源。④对列入中央、省、市、县水质监测点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合格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上级规定的指标,每年县财政补助每个监测点0.2万元。

福鼎市  一是完成了第一批1076处小型水利工程基础数据采集和登记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产权界定工作。二是印发了《福鼎市小型水库专职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小型水库均有明确的专职安全管理员,市财政将投入资金30万元作为小(2)型公益性水库的管护人员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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