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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资源简报(第十期)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5-06-23 15:35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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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为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保障水安全,去年以来,厦门市结合实际,创新举措,建机制、搞规划、强投入、狠治理,下大力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厦门市创新举措加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强化综合协调。市、区两级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主任的水资源委,办公室设在水利部门;市编委同意市水利局增加行政编制3名,专职从事水资源管理工作,并将“厦门市水利技术服务中心”更名为“厦门市水资源管理中心”;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如《厦门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意见》、《厦门市河长制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厦门市溪流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等。

    二是编制战略规划,确保供水安全。编制了《厦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20152030年)》,并制订20152020年行动计划,主要包括水源连通、水源地保护、水环境治理、再生水利用、海水淡化、应急安全和水价调整等。

三是各级协同发力,推进溪流整治。全面实行河长制,在干支流显眼位置竖立河长制公示牌283块;建立溪流养护制度,要求20156月底前,全市溪流干支流保洁率达到100%,并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实行生活污水全治理,从今年起三年内实现流域城镇生产、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污水全处理不直排入河;实施集中截污纳管自然村计 334个,分散式污水治理自然村计648个;出台《厦门市溪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厦门市生猪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计划(20142017)》,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标准化改造,实现养殖污水零排放;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完成市政污水管网现状调查,并制作成“一图两表”,力争1231日前,工业片区污水全部接入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启动小流域综合治理,以海沧区过芸溪流域、集美区后溪许溪小流域为试点,对流域内的山、水、田、林、路、村庄等开展综合治理,形成良性循环的区域生态系统;实施河湖水体生态修复治理试点,在集美区风景湖开展河湖水生态修复治理试点。

四是坚持政府主导,加大经费保障。农村分散式污水治理由市财政按照户籍人口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区级财政解决,全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约21亿元,其中农村分散式污水治理7亿元、集中截污纳管14亿元;市政府出台《关于同安汀溪水库水源保护区农村综合整治和生态补偿实施方案》,规定在水源保护区村民实现生猪全面退养后,每人每年发放1300元生态补偿费,补偿时限为20年,并随经济发展建立自然增长机制;溪流养护资金从2015年起列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市级财政3881万元补助资金已全部下达,岛外4个区财政下达配套资金1725万元;对养殖户病死猪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理者给予每头发放80元的补贴,对非禁养区内存栏1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大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械设备,每台给予补助20万元。        

                                                               (厦门市水资源委办)

 

【水政监察】

 

我省涉河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快效果好

 

3月中旬以来,全省各级水政监察队伍按照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涉河安全专项执法检查。525日至29日,省水政监察总队分为厦门、泉州组和福州、宁德、莆田组,对11个县35个执法现场的涉河安全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抽查督查,总的感到各级重视、执法有力、成效明显。

据初步统计,全省已组织巡查和执法活动324次,出动执法人员3544人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60份,其中涉及非法采砂类案件:共查扣和拆解96艘违法采运砂船舶,强制拆除非法采砂点和堆砂场178处,处理和暂扣作业铲车和运输车103辆,捣毁非法采运砂发动机、电瓶、输送带等设备380件,移送公安部门非法采砂刑事案件8起,拟移送4起;查处河道、水库、渠道违法行为案件61起,组织清除占河土方3750立方米、占河建筑物12250平方米、非法养殖点132100平方米,清除种植点1014000多平方米;查处破坏水工程案件14起,关停非法洗砂污染水质案件28起。   

              (省水政监察总队)

【简讯】

 

永安市推进水环境整治  525日,该市召开推进“河长制”暨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前一阶段全市“河长制”工作落实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印发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陈文华市长在会上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明确工作思路,强化正本清源,坚持问题导向;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营造舆论氛围。陈根潘副市长要求,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结合水环境整治,推进“河长制”落实,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工作实效。市直相关单位和15个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曹远、小陶、西洋镇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永安市水利局)

 

古田县狠抓“河长制”落实  514日,古田县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会议观看了闽江、敖江两江“古田段”治理专题片,县住建局、环保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河长”作交流发言。冯静县长在会上强调,要明确河长职责,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属地责任,对破坏环境的行为绝不手软;要强化措施,完善河长台账、部门联动、监测、应急、督查五大机制,做好畜禽养殖、垃圾治理、水产养殖、矿山关闭、石材厂转型等;要落实责任,强化督查,严肃执法,运用问题通报、公开曝光、环保限批、严格问责等手段加大考核督促力度。目前,该县“河长制”管理对象已实现辖区内河道全覆盖,落实县级河长2人,镇级河长14人。

                                                                      (古田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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