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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河湖巡查与问题处置准则》省级地方标准获批发布

来源:省河长办 发布时间:2024-03-12 15:12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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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水利厅、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和三明市水利局等单位联合起草的福建《河湖巡查与问题处置准则》省级地方标准,于今年2月21日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将于今年5月21日起正式实施。

  《准则》分为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定义、基本要求以及河湖巡查、问题处置、问题督办和监督考核要求等8个章节。其中,河湖巡查对巡查人员、范围、内容、频次、方式和日志作出了细化规定;问题处置明确了问题分类分级、流转、具体处置要求、处置时限、整改反馈和销号相关要求;问题督办规定了督办情形、督办方式、督办处置结果等内容;监督考核明确了监督考核的内容及相关问责情形。

  该《准则》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河湖巡查与问题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河湖巡查与问题处置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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