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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省级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检查验收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6-01-13 16:23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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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化试点单位

为规范省级水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推进职能转变,改善市场环境,解决实际问题,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马上就办实效,经过中介机构自荐、业主单位和项目评审中心推荐,我厅选择确定了34家中介服务机构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经厅领导同意,拟于20161月中旬至下旬,对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单位

由厅行政审批职能处室(水政处、水保处、建管处、政法处)牵头,厅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行为工作小组成员参加,分四组开展检查验收:

1、水政处负责检查:福建省水利规划院、福建润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福建省水科水利技术设计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莆田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泉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泉州市荣源水土保持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等9个试点单位。

2、水保处负责检查:福建省水土保持试验站、福建省绿岛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福州德龙顺地农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福州永芾生态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福建绿景生态工程有限公司、龙岩市玉铭水土保持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益绿水保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仁铭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漳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等9个试点单位。

3、建管处负责检查: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福州明川水利水电设计有限公司、福建安澜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川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南平市富建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三明市明兴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三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等8个试点单位。

4、政法处负责检查:福州市水利水电开发公司、福建兴水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市闽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福建绿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福州水保生态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冷山水土保持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宏禹水利水电咨询设计院、福建省建江水利水电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等8个试点单位。

二、检查验收内容

根据《省级水行政审批项目中介服务指南》、《福建省省级水行政审批(审查)项目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检查中介服务机构的办公场所、机构资质、人员组成以及服务事项、服务流程、服务时限、服务收费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三、检查验收方式

采取听取34家试点单位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查阅服务事项资料和现场问询等方式,全面了解中介服务机构试点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的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

四、检查验收要求

各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化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检查组将根据这次检查情况,对符合规范化建设要求的单位颁发规范化建设单位达标证书;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中介机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并取消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资格。

联系人:纪俊杰      联系电话:87559951

 

      福建省水利厅

       201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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