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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福建省三明市河长制管理标准化试点以97分通过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验收。
三明市已经形成一套完备的河长制标准化建设体系,为河长制标准化建设提供了“三明方案”。三明市建成了由166项标准组成的河长制综合管理标准体系,成为一套看得懂、可操作、好推广的标准化“工具书”,可以总结为“124X”经验做法。
1:党政领导、多方共护,绘就“一个同心圆”
三明市通过市级双总河长带动、流域河长促动、司法保护联动、民间社团发动以及选聘“政协委员河长”、成立幸福河湖促进会、组建生态综合管护队等方式,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凝聚起幸福河湖建设的合力。
2:标准化与数字化“两化融合”,赋能河湖治理
三明市推进河湖管理数字化和治理数据标准化,制定并实施了《河湖长制综合管理平台数据流转与共享》等15项标准,建成了集巡河处置、岸线管控、水质监测、司法数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三明市河长制指挥管理平台,同时,构建“天空地”监管监测网络,采用卫星遥感“天上看”、配备无人机“空中巡”、布设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站和视频监控“天眼”工程“地上查”,两套智能管理系统运行均实现了数字化与标准化“两化融合”、市县乡三级协同。
4: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提升治理能效
市、县、乡、村联合发力,共同打好管水、治水、兴水“三套组合拳”,常态化开展“三治”。“治病”——依托幸福河湖建设试点、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等工程措施系统治疗;“治乱”——持续6年开展流域水质、河湖库“四乱”、污水垃圾整治等专项治理;“治根”——成立司法数助治理中心、组建生态综合执法局、开展河湖安全保护等联合执法。
X:“多管齐下”,共护河畅水清岸绿
三明市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建立闽东北协同发展区保护闽江敖江流域联席会议、戴云山脉生态保护司法联盟等机制,筑牢闽江“共饮一江水、共抓大保护”的格局。持续加大激励和问责力度,每年统筹20%水生态文明建设资金,对年度考核前列的县(市)区予以重点倾斜;对考核后进地方采取挂牌警告、督导问效、约谈问责等措施惩戒。设立“企业河长”,让“企业河长”成为水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实现人水和谐、共生发展。
三元区河长制办公室进一步提升河长制标准化建设水平,建设了五大标准模块,丰富了标准化建设内容。
组织体系标准化,实现辖区河道河长制体系全覆盖。
巡管机制标准化,制定各级河长、河道专管员履职标准,区级河长一月一巡、一月一会商,乡级河长一周一巡、一周一会商,河道专管员一日一巡,配合河道管护队伍进行涉河问题处置。
工作流程标准化,形成发现问题—上报问题—分解问题—处置问题—反馈结果闭环工作机制。
硬件标准化,配备河长制指挥设备,巡河终端,各级河长办、管护队伍配备船只、打捞工具等硬件设施。
培训机制标准化,根据省、市要求,定期举办河长制工作培训,传达上级精神及工作要求,邀请相关专家为各级河长、河道专管员授课,提升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