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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11月11日至12月10日,厅党组第三轮巡察二组对我中心党支部开展了巡察,2026年1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方面22个问题。中心党支部针对反馈的22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55条,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针对相关问题,已对1名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涉及科级干部1名。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支部及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支部整改落实情况
中心党支部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盘认领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是提高站位,坚决扛起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从政治上看问题、从行动上找差距,将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心支委先后召开3次会议研究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并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根源,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推动整改落实。
二是细化分工,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对照厅党组第三轮巡察二组巡察的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整改时限。集中整改期间共召开专题主任办公会4次、支部集中学习会议6次,坚持举一反三、查缺堵漏,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是标本兼治,深化整改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将巡察整改要求融入到中心党建、水资源管理、河湖管护等各项工作中,深入查找解决影响中心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修订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制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制度》等9项制度机制,切实提升中心规范化管理水平,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二)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支部主要负责人廖立伟同志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以上率下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带头深化认识、严肃纪律。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牢固树立“抓好巡察整改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的责任意识。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筑牢思想防线。
二是带头组织部署、推进落实。坚持从自身改起,主动认领、牵头办理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支委会、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分管领域整改任务,协调破解堵点难点,推动整改工作动真格、见实效。
三是带头担当担责、真抓实干。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与中心业务同部署、同推动,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以整改实效助推业务发展,为中心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厅党组工作要求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的监督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
问题1:“第一议题”落实不够实。2023年至2024年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中,相关贯彻意见未结合工作实际制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6年3月13日召开支部专题学习会议,集中学习厅党组《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第一议题”贯彻落实具体要求。二是2026年3月13日召开支部专题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把握其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紧密围绕中心承担的水资源管理、河湖保护等核心职能,提出贯彻落实意见3条,将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切实转化为推动我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事业的具体思路、工作举措。
问题2:学习研讨不够深。2024年11月举办的“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中,党员干部未能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研讨;青年理论小组未制定学习计划,2024年仅学习4次,且结合业务开展经验交流偏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6年4月3日中心党支部印发《关于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的通知》,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围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中心在职党员、干部撰写研讨材料,形成材料汇编。2026年4月20日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教育开展集中交流研讨,领导班子带头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分享学习心得,进一步深化理解、凝聚共识。二是2026年4月13日召开支委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中心青年理论小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频次与形式,要求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集体学习,全年不少于6次,推动青年理论学习规范化、常态化。2026年3月,积极组织青年干部参与“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活动,引导青年深化理论认识、提升实践能力。2026年3月31日组织召开业务分享会,邀请业务骨干围绕《福建省水资源公报供用水量省级层面审核》进行经验交流,着力补齐青年干部在关键业务领域的知识弱项与能力短板。
问题3: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够到位。2021年至2024年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职级晋升考察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6年4月20日召开支部集中学习会议,围绕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摘编,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二是2026年3月23日召开支委会,研究加强中心干部平时考核工作,明确将政治素质表现,特别是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职级晋升的核心内容,进一步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2026年3月23日印发《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干部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闽水资〔2026〕8号),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心干部日常考核机制,推动形成重视意识形态、突出政治素质的鲜明考核导向。
2.主责主业履职有待加强。
问题4:职责界定不清晰。对照省委编办“三定”职责和厅党组任务部署,岗位职责分工细化不够,存在职责不清、忙闲不均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依据省委编办核定的“三定”职责,紧扣厅党组任务部署和支撑业务处室的具体工作安排,各科室系统梳理重点工作职责,并细化分解到具体岗位,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人、时间节点和进度要求。2026年3月23日召开支委会,研究2026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审议通过科室任务分工及工作专班职责分工。2026年3月25日印发《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闽水资〔2026〕9号),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职责、提升工作效能,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2026年3月23日印发《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干部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闽水资〔2026〕8号),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心干部日常考核机制,全面客观评价中心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际。2026年4月上旬开展第一季度考核工作,严格遵循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个人总结述职和民主测评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公开。2026年4月13日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2025年度第一季度干部职工考核等次,印发《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关于2026年度第一季度平时考核结果的通报》(闽水资〔2026〕14号),推动形成以实绩为导向的考核激励氛围。
问题5:部分职责履行不到位。对水资源管理重视不够,履行“水资源调查、开发、利用”等职责存在差距,如未开展省内流域可用水量开发利用调查、取用水数据的分析应用等相关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可用水量工作的通知》(办水资管〔2024〕294号)要求,完成省内流域可用水量开发利用调查,形成《福建省流域可用水量确定报告》及《福建省流域可用水量套表》。二是通过用水直报数据、取水在线计量数据、取水台账等多渠道比对分析,2026年第一季度已下发市县违规取水线索378个,正在跟踪督促落实线索复核及问题整改。三是2026年4月8日召开主任专题办公会,审议并通过水资源管理与节水领域3项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水资源管理与节水日常监督检查、用水节水统计调查、水资源公报及中国节约用水报告编制、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考核等工作的具体流程,为推动相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提供了依据。
问题6:质量管控机制不健全。未建立水资源管理考核涉及的用水量、供水量、经济指标、用水指标等计算过程的校审制度;未建立健全资料归档制度,业务档案资料不完整,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6年4月8日召开主任专题办公会,审议并通过了用水节水统计调查、水资源公报及中国节约用水报告编制工作的具体流程及责任分工,建立了水资源公报三级校审制度,从机制上保障各项水资源指标的准确性、合理性与可靠性。二是2026年4月1日,印发《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业务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闽水资〔2026〕12号),明确适用范围、归档时间、归档要求与保管期限等,强化中心业务档案管理,确保业务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3.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
问题7:河湖台账建设推进不够有力。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且纳入管理任务的河流有596条,相关河道管理范围线矢量数据未完成复核并全面规范录入河流信息电子系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6年3月25日印发《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闽水资〔2026〕9号),建立河流(湖泊)基础数据汇集整编工作专班,明确人员名单、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统筹推进全省河流(湖泊)各类基础矢量数据汇集整编全流程工作。二是依托前期河道划界收集成果,组织技术骨干力量,全面开展河道管理范围线复核工作。重点对河道管理范围线地理坐标、权属界定等核心信息逐一核查比对,对坐标偏差、流经的县级行政区名称不准确等问题已及时修正完善,为后续河道规范化管理夯实数据基础。三是针对河流基础数据融合服务平台的数据上传功能模块开展专项优化,开展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且纳入管理任务的河流有596条河流信息上图,完成数据录入、审核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工作,实现数据规范归集、高效审核、安全可控。
问题8:数字赋能仍显薄弱。水资源等基础数据分散在多个平台,整合与分析深度不足,推动监管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成水资源及节水相关基础数据汇编工作,按照水资源、节约用水两大业务板块进行分类整理,共汇总形成水资源数据汇编文件12类、节水数据汇编文件10类,初步构建了分类清晰、便于查询的水资源与节水工作基础数据、文件电子资料库。二是完成2026年第一季度省对市县用水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严格遵循《福建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优化取水许可审批和用水统计调查工作质量检查的通知》(闽水办函〔2026〕74号)要求,于4月初抽取25%的县域,每县抽查1个用水统计调查对象,进行用水统计调查数据复核,暂未发现问题。
问题9:支撑能力有待加强。未站在省级层面制定河湖图斑现场核查、河流源头认定等技术细则或实操手册,编制水资源公报专业力量不足,参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迎检工作较少,对河湖和水资源管理工作技术支撑较为薄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编制完成《独流入海型河流源头》《丘陵地区河湖地物遥感图斑现场核查》技术细则,对我省河源溯源及图斑核查工作提供指引。同时推动省地方标准《独流入海型河流源头确定标准》《丘陵地区河湖地物遥感图斑现场核查技术规程》申报立项。二是2026年3月25日印发《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闽水资〔2026〕9号),整合中心专业技术力量建立水资源公报编制工作专班,按照分工要求组织实施,有力支撑水资源公报编制专业力量。三是2026年4月8日,召开主任专题办公会,审议通过中心水资源节水科关于水资源管理与节水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用水节水统计调查、水资源公报及中国节约用水报告编制工作、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考核工作的具体流程。其中关于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考核工作的具体流程中包含考核任务分解、考核材料收集、自查报告和技术复核材料编制等任务分工,明确专人参加迎检工作,确保职责到岗、责任到人。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1.制度执行有偏差。
问题10:“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规范。2024年1月支委会研究民主评议党员等次时,3名支委同时回避,仅余2名审议表决,不符合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6年3月30日,中心党支部印发《中共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议事决策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闽水资党〔2026〕8号),明确回避原则:严格执行个人回避,但须保证有表决权委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否则应暂缓表决,进一步规范党支部议事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二是2026年1月30日、3月12日分别组织支部在职党员干部、中心支委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26年3月31日召开支部集中学习会议,学习修订后的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对制度的修订要点、决策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解读,着力推动支委会成员准确理解、严格遵循议事规则,提升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问题11:采购流程不够规范。2022年节水主题宣传短视频制作服务采购项目存在“发出采购比选通知书”不足三天即开标的情况;2023年办公场所修缮等项目的市场比选通知书和市场比选结果未在水利厅官网公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6年3月31日召开支部集中学习会议,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福建省水利厅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心近期修订的内控管理制度。二是2026年3月31日,中心印发《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制度>等制度的通知》(闽水资〔2026〕11号),修订中心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完善了政府采购的市场比选机制,明确规定比选项目须在厅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及结果公示,且公示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同时,举一反三对现有内控制度进行全面排查,同步修订并印发了《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制度》《预算管理暂行制度》,进一步织密了“以制度管人、按流程办事”的制度笼子。三是充分发挥中心内部控制监督与风险评估工作小组职能作用,组织对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风险评估,编制完成《内控评价报告》《内控风险评估报告》,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与评价系统自查赋分,确保制度刚性执行,切实防范廉政风险与管理漏洞。四是对2022年节水主题宣传短视频制作服务采购项目存在“发出采购比选通知书”不足三天即开标、2023年办公场所修缮等项目的市场比选通知书和市场比选结果未在水利厅官网公示问题,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
2.廉政监督有弱项。
问题12: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全面,未能结合中心职能全面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并细化制定相应风险防控措施。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紧扣厅党组任务部署和支撑业务处室的具体工作安排,结合中心科室调整与实际运行情况,各科室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二是2026年4月13日召开支委会,研究审议修订后的《中心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表》,进一步科学划分风险等级,细化针对性防控举措,压实主体责任,确保风险管控精准有效。三是持续深化廉政教育。2026年3月31日召开支部集中学习会,组织学习《警示教育读本》,并观看廉洁警示教育片《一步不停歇 半步不退让》;2026年4月7日开展“深学公仆精神 校准政绩坐标”主题党日活动,组织中心在职党员干部集中观看情景党课《人民公仆谷文昌》,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根基。2026年4月21日,中心党支部印发《中心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表》(闽水资党〔2026〕10号),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问题13:廉政档案管理不规范。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未经本人签字确认。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综合科牵头组织科级以下干部对廉政档案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共形成廉政档案15份,均已经本人签名确认,进一步夯实中心党支部监督管理基础。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廉政档案的收集、核对与保管工作,更新科级以下党员干部2025年度党风廉政及职务职级晋升情况,让廉政档案真正成为干部廉洁履职的“活记录”。
3.内控管理有差距。
问题14:预算执行率偏低。2021年至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分别为30.01%、35.95%、58.23%。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6年4月20日召开支部集中学习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福建省水利厅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预算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二是2026年3月31日,中心印发《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制度>等制度的通知》(闽水资〔2026〕11号),修订了《预算管理暂行制度》,明确各科室预算管理职责,以及预算编制原则、方法与程序等,强调编制和执行预算的责任主体是各科室,确保预算编制与业务工作对应、与资产配置匹配,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合理性。三是建立并实施预算执行通报机制,定期向各科室通报预算执行情况。2026年4月已完成2026年第一季度中心预算执行情况通报,有效传导了压力,督促各科室紧盯自身责任目标,提升预算执行效率。
问题15:资产登记管理不严谨。2021年购置的碎纸机等未做物资台账;2025年《固定资产增减变动表》中登记的高清视频终端台数与实际采购验收数量不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6年3月31日,中心印发《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制度>等制度的通知》(闽水资〔2026〕11号),修订了《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制度》。完成资产全面清查工作,建立物资台账,共计5项物资。编制完成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报告,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二是严格对照固定资产台账、原始采购合同、发票及验收单等凭证,《固定资产增减变动表》中登记的高清视频终端台数修正为1台。三是严格执行修订后的中心《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制度》,明确综合科为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完成资产全面清查工作,形成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报告,推动资产管理规范化、长效化。四是2026年2月10日召开中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高清视频终端采购经办人员就“《固定资产增减变动表》中登记的高清视频终端台数与实际采购验收数量不符”问题作自我批评。
问题16:风险评估不够全面。年度经济风险评估报告未细化明确相关经济活动风险及相应控制方法,风险评估不够全面、系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6年3月19日,组织中心内部控制监督与风险评估工作小组进行风险评估的专题学习,着力提升专业研判能力和实操水平。二是由中心内部控制监督与风险评估工作小组牵头,认真梳理2025年度单位各项业务活动和管理流程,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共排查风险点5项,编制完成中心2025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内控风险评估报告》,提出建议意见3条,切实增强风险管理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
1.党务规范化工作有待提升。
问题17: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党小组年度组织生活会未执行中心实施方案中明确的“以党小组会形式,党员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相关要求;2022年12月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参与率仅55%,2023年8月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实到数为61%。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6年1月30日、2026年3月12日分别组织支部在职党员干部、中心支委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深刻领会组织生活制度内涵,鲜明重申组织生活会的政治性与严肃性。二是2026年2月10日,严格依据《2025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中心党支部领导班子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厅党组第三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2026年3月30日,中心党支部印发《关于修订印发<议事决策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闽水资党〔2026〕8号),明确组织生活请假流程 ,强化党员日常管理约束。
问题18:会议记录不够规范。部分会议记录缺失党员表决详实过程,以“参会党员表决一致通过”或“其他党员无意见”替代;2022年3月支委会研究审议2022年使用财政资金开展党建活动计划的会议记录,出现不属于会议讨论研究的内容;2023年11月支委会出现有列议题但无研究记录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6年3月13日,组织相关记录人员集中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的通知》,逐条解读记录要素等重点要求,并结合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对比剖析,从思想上绷紧了规范记录这根弦。二是2026年3月2日召开主任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中心党支部会议记录规范模板,分类明确了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的必填要素,统一了书写格式。由纪检委员牵头组织对中心党支部第一季度会议记录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记录不规范问题。
问题19:会议签到管理不严格。支委会暨主任办公会会议纪要与会议记录上参加人员不一致;2023年支委5名,出现应参会支委为3名、4名等不同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6年1月30日、3月12日,分别组织支部在职党员干部、中心支委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重点研读关于会议组织、议事规则和纪律要求的条款。引导干部深刻认识到严肃会风会纪的必要性。二是综合科严格执行会议全流程管控,会前明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会中做好会议签到和会议记录,会后及时核对会议签到表与会议记录的人员名单,参会范围情况在纪要中按议题分别列明。目前在中心主任办公会会议纪要中,已严格按议题分段列明了参会人员范围。
2.干部队伍管理有待加强。
问题20: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专业人才梯队建设断档,部分干部职工业务知识不够系统,“传帮带”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推荐多名业务骨干参加厅机关交流学习,在实战中磨炼专业技能。同时,用好谈心谈话、年度考核及平时考核等载体,摸清干部职工在政策理解、技术应用等方面的能力弱项,为后续精准施训奠定基础。二是依托“三会一课”、科室例会及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阵地,建立常态化业务交流机制。2026年3月,积极组织青年干部参与“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活动,引导青年深化理论认识、提升实践能力。2026年3月31日组织召开业务分享会,邀请业务骨干围绕《福建省水资源公报供用水量省级层面审核》进行经验交流,促进互学互鉴,增强了队伍的向心力与凝聚力,提高了全员履职尽责的专业化水平。
问题21:教育管理不够到位。中心对干部教育培训重视不够,部分干部参加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线上培训的完成率未达要求。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6年3月13日,召开集中学习会,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及厅党组《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工作机制》。二是坚持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相结合,充分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及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载体,巡察集中整改期间共组织集中学习7次,交流研讨2次,现场教学2次,专题党课1次,引导党员干部在常学常新中深化理论武装,切实推动党的创新理论与业务知识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三是通过在工作群提示等方式,加强对干部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线上培训等相关学习平台的督促。
(四)聚焦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问题22:上一轮巡察问题已完成整改,但在成果运用方面还存在差距,如内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牢抓实。通过支委会、专题学习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厅党组关于巡察整改的各项部署要求。分别于2026年3月13日、4月13日、4月20日召开支委会,听取和研究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3次,持续传导压力、拧紧责任链条,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取得实效。二是紧扣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深入开展内控自查自纠,重点对制度建设滞后、执行存在偏差、监管存在盲区等薄弱环节进行了排查,共计修订内控制度6项,制定业务工作制度3项,通过扎紧制度笼子,从根本上提升内控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三是已结合巡察、审计反馈、自查情况,对现行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与评估,编制完成中心2025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内控风险评估报告》,累计修订制度9项。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厅党组第三轮巡察二组巡察我中心党支部期间,未收到巡察组移交相关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
四、下一步打算
当前,中心党支部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仍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中心党支部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厅党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攻坚克难、久久为功,以扎实整改成效推动中心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政治建设,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心落地见效。严格党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深入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坚持严管厚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结合厅党组各类检查,对已销号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逐条逐项核实,防止问题反弹。同时,系统梳理制度漏洞、责任缺失、监管弱项等问题,进一步建章立制、补齐短板,构建用制度管人、管事工作格局。
(三)健全长效机制,推动中心发展提速提效。用好本轮巡察建章立制成果,强化制度执行力,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提升水资源与河务管理效能。规范做好巡察整改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中共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