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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建省水文化建设素材征集专项工作的市场比选通告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23-10-30 17:17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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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2023年水利宣传工作要点》(闽水函〔2023〕376号),省水利厅拟通过市场比选方式购买福建省水文化建设素材征集专项工作服务项目。现请各供应商对此项目进行报价:

  一、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 应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3. 福建省内设有水利类专业的大中专院校、涉水社团组织。

  4. 提供本项目的工作实施方案,方案需具备必要的合理性、较高的可行性,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团队实力强、经验丰富。

  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服务内容:

  全面收集福建省水生态文明、水文化建设成就,体现福建省水利发展,充分反映水资源、水生态和水文化建设的基本面貌,突出时代特色和地方特点,反映水文化发展主流、进步。

  主要包括:

  流域面积50平方千米及以上的河流,水库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水库,装机5000千瓦以上的水电站及其它有代表性的小型水电站,对城市居民生活有较大影响的内河、湖等。

  涉水文物遗迹(古桥、陂坝、渡口码头、古井、沟渠等),名人风采(古代人物、近现代人物等),诗词歌谣(诗词、散文、歌谣、谚语等),水民俗典故(习俗、传说、俗语、地名由来等)。

  河湖综合治理、水库电站、水资源配置工程、防汛防洪工程、数字水利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江海堤防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等经典案例。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按本项目内容提供报价文件,体现质量、时限等要求,预算控制50万元以内。

  2.附营业执照(法人)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团队人员情况)以及资质证明、承诺函等材料。

  3.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服务提供商公章,装订成一册、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4.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5.根据各报价服务商的报价文件,由水利厅组织比选,在本项目的实施方案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经双方协商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实质性响应市场比选通告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终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四、报价文件应于2023年11月2日17:30前送至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2212室,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591-87667539。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福建省水利厅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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