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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采购“福建省小水电绿色发展及现代化提升工程规划编制”项目,现请各报价供应商按要求对此项目进行报价。
一、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工作内容
探索建立改造和现代化提升项目库,制定小水电绿色发展和现代化提升工程规划,鼓励借助水电集团公司、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平台等力量,建立小水电站群集控中心,推进小水电智能化改造、集约化运营、物业化管理。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本项目比选控制价为47万元。
2.报价服务商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需提供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材料。
5.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附上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和三个月及以上社保缴交证明。
6.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服务提供商公章,装订成一册、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7.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8.根据各报价服务商的报价文件,由水利厅采购办组织比选,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经双方协商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比选中选单位,如遇价格相同的实行抽签法决定。比价中选单位如因自身或客观原因申请放弃本项目,需签署放弃申明,水利厅采购办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第二顺位候选人进行递补。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实质性响应市场比选通告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终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四、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于2024年9月9日下午17:00前送至福建省水利厅(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 1413。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591-87930750。)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福建省水利厅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