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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服务提供商:
为深入了解全省各地水利建设投资统计工作管理和统计数据质量情况,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建设投资统计管理工作,根据需要,决定开展“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数据质量调研工作”,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提供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 服务提供商应为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承担过近5年类似省级技术服务委托工作;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服务内容:一是各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决策部署,执行国家统计局和水利部关于统计工作要求,加强水利建设投资统计工作组织管理、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等情况;二是各市县区在水利统计管理系统中填报的水利建设完成投资数据质量情况。
项目服务要求:1.部署调研工作;2.实地开展调研;3.组织分析研判;4.提出对策建议;5.编制成果报告;6.根据工作需要,指定1-2名联络员随时做好相关对接服务。
三、报价文件要求
1.预算控制在45万元以内;
2. 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水利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承担过近5年类似省级技术服务委托工作合同复印件、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将上述资料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4.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四、材料递交
报价文件应于2024年11月5日9时前,送至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710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接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厅计财处 潘登云
联系电话:0591-87566858
附件: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福建省水利厅采购办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