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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21-2035年)》,推动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及《关于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按照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水利部宣传教育中心关于举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第二十二届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的通知(环宣中心函〔2025〕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14~17岁青少年个人或团体(不超过2人)。
二、作品要求
作品须为与水主题相关的科学研究项目,以项目报告方式提交给主办方,选题可聚焦致力于解决所在地、区域、全国或全球水相关问题的项目。相关实验、监测、数据分析等须使用科学研究方法。
往届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发明创新类高中组一、二等奖获奖作品,可经指导教师完善提升并组建新项目团队后再次推荐,作品应重点说明延伸或更新内容及应用推广情况等,突出作品提升后与原作品的差异。
三、参赛流程
(一)作品报送。参赛对象填写“第二十二届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登记表”(附件1)、“第二十二届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项目报告书”(附件2),按照“所在市+第一作者姓名+项目名称”格式将资料电子版打包,2025年3月23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fjsbllc@163.com,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二)初赛阶段。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4月20日。组织专家对初赛参赛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审会委托省水利学会组织。根据评审结果,择优向国赛主办单位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比赛的评选。推荐作品总数不超过福建赛区所有参赛作品总数的20%,并推荐1个初赛特等奖作品参加国赛特等奖评选。
(三)决赛阶段。时间为2025年4月—6月。由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水利部宣传教育中心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评审,并公布获奖名单。
四、奖项设置
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5个奖项;根据提交作品质量及数量设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单位奖。
五、相关要求
1. 本赛项已纳入教育部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教监管厅函〔2022〕13号),比赛及比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请各单位本着自愿参与原则,广泛宣传动员,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2. 比赛坚持公益性,不以营利为目的。比赛各项工作由组织机构直接负责实施,不向学生、学校收取成本费、工本费、活动费、报名费、食宿费、参赛材料费、器材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不指定参与比赛活动时的交通、酒店、餐厅等配套服务;不通过面向参赛学生组织与比赛关联的培训、游学、冬令营、夏令营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不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辅助工具、器材、材料等商品;不面向参赛的学生、家长或老师开展收费培训;不借比赛之名开展等级考试违规收取费用、不进行相关营销、促销活动。不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或组织学生参赛的学校转嫁比赛活动成本。
3. 比赛坚持自愿原则,不强迫、诱导任何学校或学生参加比赛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平等开放。
4. 参赛作品须符合学生知识结构和实施能力,严禁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参赛,如有违反,经主办方核实后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常生,电话0591-87514322;黄巧玲,0591-87667539,邮箱fjsbllc@163.com。
附件:1. 第二十二届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参赛登记表
2. 第二十二届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项目报告书
福建省水利厅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