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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关于水文大院安保服务项目的市场比选通知

来源:省水文中心 发布时间:2026-06-09 09:00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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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通过市场比选方式实施水文大院安保服务项目。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具有企事业单位相关服务经验;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基本情况

  1.项目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1号

  2.项目名称:水文大院安保服务

  三、服务项目内容

  水文大院内防汛减灾物资设备安保,水文监测资料安全巡逻,门卫日常24小时值班,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盘查和登记,水文监测车辆安全停放,信件、邮件、报刊杂志收发以及其他临时交办工作等。

  四、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为壹年,以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五、服务质量要求

  1.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合理配备综合素质较高的安保人员,同岗位工作经验3年以上,退伍军人优先。年龄58周岁以下,身高165cm以上,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无犯罪记录和失信记录,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2. 安保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行为规范,作风严谨,服务主动、热情,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3. 建立完善的安保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助预案。

  4. 实行24小时值班、监控及保安巡视制度,对重点的区域、重点的部位制定相应的巡查制度,做好日常值班、巡查记录,防范服务区域内治安案件、偷盗案件和消防事故等发生。

  六、报价文件要求

  1. 提供报价文件,项目最高控制价壹拾万元整(¥:100000),超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 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相关企事业单位服务合同复印件;

  5. 根据项目服务要求提供详细服务方案。

  以上报价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并将上述资料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七、报价供应商的确定

  对符合报价要求的供应商,由我单位组织比选,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由双方协商签订服务采购合同。若中标者放弃,则依次递补。若有两家或多家符合要求且报价相同均为最低价,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实质性响应市场比选通告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中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八、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和递交方式

  报价文件应于2026年6月12日17时前送至水利水电大厦附楼4层(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联系人:江先生;联系电话:0591-87563900)。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附件:1.报价函

     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

  2026年6月9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