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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有关规定,2026年7月10日,我厅接受了福银高速公路三明沙县机场互通及接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10日-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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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大路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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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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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福银高速公路三明沙县机场互通及接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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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单位 |
福建三明机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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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福建荣山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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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 |
福建八闽水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附件:关于福银高速公路三明沙县机场互通及连接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的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