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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水电站综合管理技术支撑服务”市场比选通知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26-09-15 09:00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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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开展“农村水电站综合管理技术支撑服务”项目采购,现请各报价供应商按要求对此项目进行报价。

  一、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报价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支撑服务等相关项目的经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小水电数据治理与统计分析服务。建立完善的数据整编校核机制,对辖区内小水电站各项指标数据进行系统性核查与校验,确保数据完整性、准确性与一致性。对存疑数据,及时会同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研究整改,保障数据真实可靠。同时,构建多渠道信息沟通服务体系,优化数据查询与统计流程,提升数据服务效能与统计分析水平。

  2.流域矢量化与智能化水电站数据融合服务加强水雨情信息的收集与整合,为流域矢量化提供有效数据支撑,提升矢量服务精度与覆盖范围。推进智能化水电站数据收集与融合工作,优化管理流程并提供标准化服务。

  3.小水电生态泄放监管技术服务全面收集各小水电站泄放设施、泄放方式、泄放监测设备等基础信息,建立生态泄放信息档案。提供生态泄放实时数据与图像等多维度数据的标准化管理方案,对采集的数据及图像进行统一的标准化整理、统计与分析,为生态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三、项目成果验收要求

  项目服务完成后,应对照项目服务内容要求提交工作成果报告。

  四、报价文件要求

  1. 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报价单,项目最高限价27万元。

  2. 按照“附件1”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 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按照“附件2”要求,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代理人截止本比选通告发布前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

  4.提供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支撑服务等相关项目,加盖公章的项目合同复印件业绩。

  5.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装订成一册、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6. 根据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水利厅采购办组织比选,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经双方协商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比选中选单位,如遇价格相同的实行抽签法决定。比价中选单位如因自身或客观原因申请放弃本项目,需签署放弃申明,水利厅采购办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第二顺位候选人进行递补。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实质性响应市场比选通告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终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比选。

  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于2026年9月17日下午17:00前送至福建省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处(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406室。联系人:谭女士 0591-87535747),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附件:1.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福建省水利厅

  2026年9月15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