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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2026年福建省水利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点任务》(闽水函〔2026〕401号),省水利厅拟通过市场比选方式购买“福建水利”官方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现请各供应商对此项目进行报价:
一、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 具有运营政务新媒体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政务新媒体即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
3. 具有《广播影视制作许可证》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4. 服务提供商应具有相关宣传经验。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服务内容
1. 负责“福建水利”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承担信息采集、图文编辑、校对审核、专题策划、典型挖掘、平台发布等服务支撑,每个工作日采写编辑不少于5条的水利相关资讯,经省水利厅审定后在该公众号发布,重要会议和活动随时编发推送。
2. 使用乙方自媒体账号,每年为省水利厅推送由省水利厅审定的水利重点信息不少于50条。每半月收集刊发《水利政策要情》1册,每个月编发《福建水利简报》2期,每天收集每月汇编《媒体聚焦》1册,每半年精选百篇优质稿件汇编成册。
3. 协助采购人挖掘提炼重要信息,平均每个工作日至少向上级报送一条。
4. 供应商须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公众号的采编发布,2名工作人员驻场负责公众号运营管理及相关信息服务,须保证稳定服务不少于一年。若中标后3名人员无法全员到岗,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驻场人员为供应商自有员工,人员管理、用工责任由供应商全权承担;采购人仅对服务成果进行考核,不直接管理驻场人员。若中标后以在“福建水利”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稿量为由,借机向地方索要信息发布等相关费用,或借机鼓动各地签订协议、开展合作,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重要会议和活动,乙方需另行安排摄影摄像人员到岗拍摄。
6.合同期间编发的所有信息稿件,须经采购人审定后方可用于发布。若中标后,未经采购人审定就擅自发布稿件达3次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擅自发布稿件引发不良事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7.供应商在本项目履约期间创作、编辑、产出的所有图文稿件、简报、宣传素材等全部服务成果,全部知识产权归采购人独家所有,供应商仅可用于本项目履约工作,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擅自复用、外传、商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供应商须保证所有发布内容、素材均为原创或具备合法完整的知识产权授权,无版权、肖像权、商标权等侵权问题。若因供应商素材、稿件存在抄袭、盗用、侵权等问题引发投诉、纠纷、处罚或诉讼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责任,负责整改消除不良影响,赔付采购人产生的全部相关损失。采购人可视情节采取扣款、整改追责、解除合同等措施,并将违规供应商纳入不良合作名单。
三、报价文件要求
1. 按项目内容提供报价文件,体现质量、时限等要求,预算控制40万元以内。
2. 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提供委托代理人投标截止前时长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4. 提供有效期内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颁发的《广播影视制作许可证》或省级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材料。
5. 提供近三年政务新媒体运营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以及验收材料。
6. 提供承诺书,建立24小时应急响应机制,接到采购人应急事件通知后,1小时内完成应急响应(包含线上响应),第一时间研判处置,确需到场处置的需要在最短合理时间内调度人员赶赴项目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7. 提供承诺书,承诺在“福建水利”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的过程中,不以任何理由向地方收取信息发布相关费用。
8. 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9. 为确保报价合理匹配项目需求,采购人定于22日组织潜在供应商统一现场答疑,供应商自愿参加。
10.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服务提供商公章,装订成一册、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内页需按“报价文件要求”的顺序提供目录并标明页码;信封封面需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服务提供商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11. 报价文件应于2026年9月23日18时前送至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2212室,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91-87931350。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四、比选办法
根据各报价服务商的报价文件,由水利厅采购办组织比选,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经双方协商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比选中选单位,如遇价格相同的实行抽签法决定。若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情况,我厅将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实质性响应市场比选通告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终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比选。
附件1: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福建省水利厅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