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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的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10-22 16:59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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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加快构建国家水网,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2023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2023年9月,我省入选全国第二批省级水网先导区。为进一步加快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制定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构建国家水网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有关要求,结合落实《福建省水网建设规划》,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完善水资源配置体系、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水生态保护治理体系、数字孪生水网体系为重点任务,推进各层级水网协同融合,加快构建“三纵八横、三区两带”福建水网总体格局。到2025年,省级水网覆盖范围达到82%以上,供水安全系数超过1.18,规模化供水工程服务农村人口比例达到70%以上,3级(含)以上堤防达标率达到86%以上,水土保持率达到93%以上,数字孪生水网建设形成典型案例和经验,全省水资源配置和供水保障能力、防洪减灾能力、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三、重点任务 

  《意见》提出4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完善水资源配置体系推进一批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和区域引调水工程建设,打造福建水网大动脉和主骨架。加快大中型水库工程建设,提高流域区域水资源调蓄能力。因地制宜推进一批小型水库和中小型引调水工程建设,提升城乡供水保障和应急抗旱能力。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推动实现城乡供水同质、同服务。

  (二)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推进大中型防洪水库建设,提高流域洪水调蓄能力。加快建设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持续推进“五江一溪”、中小河流治理及其他独流入海河流防洪治理,提升重要城镇、重点河段防洪能力。常态化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现三类坝水库动态清零。完善非工程措施,提高洪水风险防控能力。

  (三)完善河湖生态系统保护治理体系。实施重点河段水生态修复与治理,持续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和水美乡村建设,强化河湖管理,完善河湖长制。拓展提升“长汀经验”,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持续推广木兰溪治理经验,传承筼筜湖综合治理理念,擦亮福建水利生态文明品牌,全域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推动水网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建立健全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四)打造数字孪生水网体系。提升水网监测感知能力,逐步构建覆盖全省的空天地一体化感知体系。总结推广九龙江北溪、溪源溪数字孪生流域试点成果,推进数字孪生小流域建设,加快推进水口物模基地建设,继续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原型河流、物模河流、数字河流等“三条河流”。启动数字孪生福建水网建设,推动闽江口区域网数字孪生先行先试。优化整合数字水利平台,实现对内“一屏看水”、对外“一屏管水”。

  四、保障措施 

  《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项目储备、加快项目前期、加大资金投入、落实要素保障、深化改革创新、加强跟踪评估等7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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