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1500-2026-00076
  • 备注/文号: 闽水函〔2026〕34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5-09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1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厅计划财务处 时间:2026-05-19 15:54
蔡伟生代表

《关于建设木兰溪宁海闸枢纽工程的建议》(第111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积极支持莆田市加快推进宁海闸工程有关前期工作。规划方面,已先后将项目纳入《福建省“十四五”水利建设专项规划》《福建省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福建省水网建设规划》《福建省“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征求意见稿)》,为后续立项报批、资金争取、工程实施提供坚实规划依据。资金保障方面,加大省级水利前期支持力度,专项安排前期经费420万元,用于宁海闸及配套工程前期论证、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进一步保障项目前期工作有序开展。技术服务方面,指导地方深化前期论证,依托专业技术力量就方案比选、关键技术难题、前期要件等进行指导把关。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聚焦宁海闸前期关键环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加强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组建专项技术服务组下沉一线、现场办公、靠前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堵点难点。二是加快项目审查审批进度,待项目开展前期相关涉水审批时,优化办理流程,依法依规高效推进项目涉水技术审查、水保等要件审批。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叶  

人:林  

联系电话:18650066860

 

 

福建省水利厅

2026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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