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1500-2026-00078
- 备注/文号: 闽水函〔2026〕35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5-13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6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厅运行管理处
时间:2026-05-19 16:01
吴珊珊代表:
《关于省道(S312)惠女水库大坝坝顶公路段改道的建议》(第186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高度重视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工作,对确需利用坝顶兼做道路的,要求各地按照《福建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规定,不得危及大坝安全和正常运行,符合安全通行要求,并按有关规定报请批准。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坝顶公路段改道方案,对消除惠女水库大坝安全隐患十分必要。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收您的建议,全力支持惠女水库实施大坝坝顶公路段改道。一是加强技术指导,配合做好改道方案论证等相关工作。二是指导惠女水库实行大坝封闭式管理,禁止社会车辆通行,确保大坝安全运行。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叶 敏
联 系 人:吴锦亮
联系电话:18259091828
福建省水利厅
2026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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