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1500-2026-00080
- 备注/文号: 闽水函〔2026〕36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5-18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考核机制 促进公益性与效益性协调发展的建议》(第1842号)由我单位会同省国资委、财政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农村供水是一项保民生、得民心的惠民工程,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2019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坚持城乡供水融合发展方向,扎实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截至2025年底,已累计完成投资508亿元,建设规模化水厂357座,铺设管网4.7万公里,受益人口1700万人,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规模化供水覆盖率分别提升至98.85%和79.14%,取得了显著成效。罗源县于2022年启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已累计完成投资2.68亿元,占规划投资的33.25%。
下一步,我厅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推动健全完善资金保障、考核制度以及管养机制等政策制度,努力促进项目可持续发展。
一、完善考核评价体系。2024年以来,在省薪改办牵头组织下,省国资委开展了业绩考核办法修订工作,建立了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将省水投集团等主要承担民生保障、重大专项任务的企业划为非充分竞争类,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权重,特别是适当降低了经济效益类指标的考核权重,同时对民生保障类业务予以相应考核政策支持。省国资委将不断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激励导向,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增强建设资金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以来,全省已累计下达省级补助资金45.6亿元(其中下达罗源县2479万元),撬动专项债等其他资金400多亿元,有力保障了建设资金需求。我厅将加快制定“十五五”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对接省财政厅,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结合各地财力情况,优化资金补助比例。同时,会同省水投集团,指导罗源县积极拓宽专项债、银行贷款等筹资渠道,加大筹资力度,努力构建“省级补助、县级配套、企业投入、社会参与” 的多元筹资模式,强化建设资金保障。
三、强化落实专业管护。目前,全省73个城乡供水一体化任务县已全部实现单村供水工程县域统管。罗源县已由省水投集团罗源水务有限公司开展专业化管护。我厅搭建了单村供水监管平台,建立了管护工作评价机制,将持续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行业监管和指导。一是制度化举办农村供水保障培训班,努力提升管护人员专业素质。二是常态化依托单村供水监管平台和现场督导,强化运行管护监管,督促落实工程巡查维护、水质自检等专业化管护工作。三是用好单村供水监管平台和厅“数字画像”,做好农村供水运行管护工作动态评价,推动提升管护质量。四是保持群众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回应、解决好农村饮水监督热线平台反映的群众用水诉求,守牢农村饮水安全底线。
四、健全长效运行机制。2024年,我厅制定印发了《单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明确了农村供水工程管护资金使用及管理要求。一是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努力争取农村供水工程管护省级资金支持。二是持续将农村供水水价制定和水费收缴作为争取补助资金的先决条件,督促各地落实供水水价和水费收缴机制,推动建立财政补贴机制。三是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农村供水水源地“划立治”与保护工作,持续推进农村供水水质省级抽检,推进提升供水水质总体水平。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叶 敏
联 系 人:陈 显
联系电话:13950408856
福建省水利厅
2026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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