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1500-2026-00084
  • 备注/文号: 闽水函〔2026〕37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5-18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9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厅计划财务处 时间:2026-05-19 16:18
黄正芬代表

《关于将浦城县富岭镇东坑子水库列入省“十五五”规划纲要的建议》(第149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支持浦城县推进东坑子水库规划建设。2025年5月,我厅将东坑子水库上报水利部,申请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盘子。据向浦城县水利局了解,东坑子水库还没有完成设计招标,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启动。对照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对“十五五”入规项目前期工作的要求判断,目前东坑子水库较难列入国家规划盘子。

因此,还需浦城县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快东坑子水库前期工作步伐。在此基础上,我厅将从3个方面继续支持东坑子水库规划建设:一是会同省发改委,加强与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的汇报对接,待国家启动“十五五”中型水库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时,争取东坑子水库列入国家规划盘子。二是加强与南平市、浦城县水利部门的沟通对接,全力为加快东坑子水库后续各项前期工作做好相关服务并提供技术指导。三是指导浦城县按照《省级重点水利项目前期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前期经费申报工作后,安排省级前期经费予以支持。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叶  

人:林  

联系电话:18650066860

 

 

福建省水利厅

2026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温馨提示:

PDF文件可直接使用非IE浏览器阅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