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1500-2026-00100
  • 备注/文号: 闽水函〔2026〕38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5-19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9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厅水资源管理处 时间:2026-06-03 17:38
许晨聪代表

《关于建设福建省木兰溪中上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建议》(第109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到的木兰溪中上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聚焦生态修复、生态护岸、输水补水、水利设施建设四大方向,与我厅推进的幸福河湖建设目标、母亲河复苏行动部署高度契合。我厅始终高度重视木兰溪中上游生态保护工作,将其作为幸福河湖建设与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重要内容,全力推动该流域成功纳入全国第二批母亲河复苏行动名录,并积极对接争取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统筹省级水利相关资金,支持木兰溪中上游生态保护项目建设。2024年,延寿溪入选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名录,获得中央财政补助7000万元;2025年,木兰溪入选全国幸福河湖优秀案例,仙水溪获评省级幸福河湖优秀案例并获得奖补资金210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参照您的建议,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一是持续加大向上对接力度,积极推动木兰溪中上游符合条件的河流纳入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名录,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二是强化业务指导,督促指导莆田市开展母亲河复苏行动“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支持木兰溪中上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推进前期工作,待该项目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条件后,将会同省发改委按程序向上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三是深化改革探索,指导莆田市深化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推动河湖生态资源转化为经济价值,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共进。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叶  

人:刘  

联系电话:13850105609

 

 

福建省水利厅

2026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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