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1500-2026-00139
  • 备注/文号: 闽水函〔2026〕57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7-20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
“润泽库区、造福移民”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厅水库移民处 时间:2026-08-04 11:10

各设区市水利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财政金融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6〕20号)、《福建水利“项目管家”管理办法》《福建省水利项目申报指南》《福建省大中型水库“润泽库区、造福移民”工程实施方案》福建省大中型水库“润泽库区、造福移民”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等要求,现将开展2026年度大中型水库“润泽库区、造福移民”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每个县(市、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实施方案

二、申报条件

1. 已纳入移民后扶政策扶持范围的库区移民乡镇。

2. 所在县(市、区)上年度移民资金绩效考评等次为“良好”及以上。

3. 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能够组织做好资金保障、项目实施等工作。

4. 严格按照“项目管家”系统入库要求,编制实施方案

5. 建设类项目涉及各项保障要素,应由有权部门开具要素保障意见,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6. 项目已充分征求水库移民意愿,实施方案编制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包含安征迁任务的,做到充分论证、评估风险,能够在资金下达后,及时开展项目建设。

、申报内容

重点扶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进防灾减灾、供水保障、灌溉排水、生态环境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库移民创业和转移就业能力,促进水库移民增收的项目

、补助标准

实际安排额度根据水库移民资金使用绩效和具体申报情况确定,补助资金分批下达。

、组织申报

各相关县(市、区)水利局、财政局按照本通知要求,牵头组织筛选符合条件且已录入“项目管家”系统的建设项目,审核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设区市水利局、财政局。设区市水利局、财政局要加强实施方案编制指导,按要求对上报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汇总,于2026728日前联合报省水利厅、财政厅,同时抄送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

联系人:省水利厅移民处陈琦,电话0591-87325582;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电话0591-87097572。

 

 

  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财政

2026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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