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1-00142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21〕6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7-22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长汀县2021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批复
来源: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时间:2021-08-04 09:11

长汀县水土保持中心

中心关于申请审批长汀县2021年度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请示收悉。我厅委托省水土保持试验站对实施方案(初步设计)进行技术评审,形成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厅原则同意该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

长汀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和建设规模

(一)建设地点:长汀县策田河、大丰河、桐坝河、罗地河、湖口、张地小流域,涉及策武镇、濯田镇、河田镇、三洲镇、新桥镇、铁长乡等6个乡镇的41个行政村

(二)建设任务与主要内容: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626.20公顷,建设水保生态清洁小流域2长度12.50公里。主要措施包括封禁4402.87公顷果园生态治理200.00公顷,种草23.33公顷,生态护岸933.00米,清淤清障12010.50米,生态步道722.00米,水保生态园1,绿化带1510.00米

(三)投资规模: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2647.28万元,包括省级补助资2000.00万元,地方配套647.28万元总投资用于水保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551.84万元

关要求

(一)请你中心督促项目业主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初步设计)评审意见,抓紧做好项目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开工,按时完成;同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指导,并及时组织验收。

项目业主按照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有关管理规定要求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公示制等管理制度,及时落实建后管护责任,加大治理区监督执法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

请你中心依照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同时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保障工程顺利建设

(四)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建设内容发生设计变更的,应按要求履行变更审批手续,涉及重大设计变更,应报我厅审批。

 

附件:长汀县2021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评审意见

 

 

福建省水利厅

202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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