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3-00230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23〕15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0-25
一、工程概况及变更缘由
溪尾水库工程是以供水为主兼顾灌溉的中型水库,水库总库容1516万立方米。供水管道溪尾水库-溪尾镇区分水口段设计流量1.15立方米每秒,镇区分水口-湾坞东片水厂段1.00立方米每秒,设计灌溉面积1176亩。工程由拦河坝、溢洪道及供水系统组成。2019年10月30日,福建省水利厅以闽水审批〔2019〕50号文对福安市溪尾水库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 45155.07万元。工程于2021年11月15日开工。
原批复方案供水管道桩号Y4+400.00-Y7+572.80段沿县道埋设布置,因该县道已改为国道对局部路段进行了提升,供水管道施工建设条件发生变化,为顺利推进工程进展,早日发挥工程效益,对该段供水管道布置进行变更。
二、主要意见
基本同意福安市溪尾水库工程供水管道设计变更的项目和内容。
对原设计供水管道桩号Y4+330.00-Y8+468.40段,长4138.4米的线路进行变更,变更后桩号为Y4+330.00-Y8+250.00,长3920.0米,减少218.4米。
三、有关要求
1. 本文未涉及的内容仍按原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执行。
2. 变更的项目工程建成后应与总体工程同步验收。
附件:福安市溪尾水库工程供水管道设计变更报告评审意见
福建省水利厅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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