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3-00248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23〕17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1-13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福建古田溪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批复
来源: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时间:2023-11-17 10:46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古田溪水力发电厂: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福建古田溪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函》(古电厂生函〔2023〕138号)收悉。我厅委托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见附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古田溪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位于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西街道宝峰村,利用古田溪干流上已建的古田溪一级和二级电站水库作为上、下水库。工程建设任务为承担福建电网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电站总装机容量250兆瓦。2023年6月29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福建古田溪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进行了核准。

  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

  (一)建设项目位于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西街道宝峰村,利用古田溪干流上已建的古田溪一级和二级电站水库作为上、下水库。已建上下库符合已批复的《古田溪流域综合规划》。项目建设符合《福建省新一轮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等相关要求。

  (二)建设项目工程为三等中型,已建上水库与下水库建筑物级别分别为2级和3级。上水库与下水库进/出水口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上水库与下水库进/出水口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500年一遇。建设项目工程等级和标准符合《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和《防洪标准》规范要求。

  (三)基本同意建设项目上下水库保持原特征水位,其中上水库正常蓄水位379.79米,死水位351.79米,总库容64170万立方米;下水库正常蓄水位251.79米,死水位242.79米,总库容865万立方米。

  三、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防洪评价

  (一)总体意见

  工程防洪评价范围为古田溪一级电站水库大坝至省道S306新华大桥段的库区,古田溪二级电站水库大坝至古田溪一级电站水库大坝间的古田溪河道,建设项目将对古田溪一级电站坝头水文站水位观测、古田溪二级电站库岸安全和古田溪一级、二级梯级电站发电造成一定影响,按照《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应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进行防洪评价。

  基本同意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对涉河工程总体影响较小的评价意见及结论;对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受损电站的补偿已达成协议;基本同意该项目涉河部分建设方案与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水文站点水位通过水量平衡还原古田一级坝头站水位观测资料,库岸安全采取削坡、回填石渣压载、挂网喷混凝土等补救措施,其投资已全部列入主体工程或专项工程。

  责任主体: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古田溪水力发电厂。

  (二)有关要求

  1. 项目法人应全面落实好消除和减轻影响的措施;施工期间不得妨碍防洪度汛安全,并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相关临时建筑物,恢复原状;如因该项目实施造成堤防、岸坡损坏的,应承担相应修复责任。

  2. 建设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应服从有关水利部门日常管理和防汛调度指挥。

  3. 宁德市、古田县水利局应加强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并依法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附件:福建古田溪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

  评审意见

  福建省水利厅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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