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4-00122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24〕7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6-07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闽江流域富屯溪防洪工程顺昌段一期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来源: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时间:2024-06-19 09:18

南平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闽江流域富屯溪防洪工程顺昌段一期初步设计报告的函》收悉。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同意闽江流域富屯溪防洪工程顺昌段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网审农业〔2023〕130号),我厅委托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见附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任务和规模

  工程建设任务为防洪、排涝。通过新建堤防、护岸和排水涵管,提高和完善顺昌县防洪排涝体系,确保防洪排涝安全。

  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为:新建堤防(护岸)总长6.390公里,其中新建堤防长4.779公里,新建护岸长1.611公里;新建涵管20座。

  二、设计标准和建筑物级别

  顺昌城区五里亭堤段、西岗堤段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级别为3级;规划城区上凤綦溪堤段、工业园区谟武堤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级别4级。

  工程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

  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堤防、护岸不进行抗震设计。

  三、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基本同意堤防(护岸)及涵管的总体布置方案和断面结构型式。工程主要涉及富屯溪干流和金溪、綦溪,分布于顺昌城区双溪街道,工业园区元坑镇和规划城区洋口镇,共设4个堤段和1个护岸段,具体布置如下:

  (一)工业园区谟武堤段:位于元坑镇谟武村外金溪干流右岸,从S204省道公路涵洞下游始,至已建元坑防洪工程(升升木业段)S204省道公路处止;新建堤防长2.352公里,采用复合式堤;新建穿堤涵管8座。

  (二)城区五里亭段:位于双溪街道水南村金溪干流右岸,自五里亭大桥下游右岸高地,至派溪左岸已建护岸止;新建堤防长0.658公里,采用土堤;新建穿堤涵管2座。

  (三)城区西岗段:位于双溪街道城东村富屯溪干流左岸,从西岗2号大桥左岸处始,至城西公园北侧高地止;新建堤防长1.407公里,采用复合式堤;新建穿堤涵管9座。

  (四)规划城区上凤綦溪堤段:位于洋口镇上凤村外綦溪左岸,从现有地块道路处始,至G316国道处止;新建堤防长0.362公里,采用土堤;新建穿堤涵管1座。

  (五)上凤护岸段:位于上凤村外富屯溪干流右岸,从华润(南平)医药有限公司外侧始,至洋口石上小学附近綦溪河口止;新建护岸1.611公里,采用坡式护岸。

  四、工程工期与设计概算

  工程施工总工期为24个月。

  工程总投资为23190.99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6240.39万元,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投资4963.05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695.69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689.85万元,建设期融资利息602.01万元。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做好各项配套工程工作,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并发挥效益。

  (二)项目法人应严格控制工程建设规模、标准、投资和工期。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时完成投资计划和建设任务。

  (三)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移民安置方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做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切实保障移民合法权益。

  (四)项目法人应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环评与水保批复要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各项措施,保障水质安全。

  (五)工程建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严格验收管理。

 

  附件:闽江流域富屯溪防洪工程顺昌段一期初步设计报告评审意见

 

  福建省水利厅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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