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4-00168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24〕10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8-16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漳平市石狮坂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意见的批复
来源: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时间:2024-09-04 17:01
龙岩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对石狮坂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意见进行审定的请示》收悉。我厅委托省闽江流域中心组织专家对《福建省石狮坂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审查,提出了水库安全鉴定意见,并形成了《漳平市石狮坂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漳平市石狮坂水库大坝安全综合评价为二类坝。
请你局根据鉴定意见和建议,督促水库管理单位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做好安全检查、监测、维修养护等各项工作,加强坝体裂缝、渗漏量监测并尽快进行处理,及时加高溢洪道工作闸门,对管理房至右岸坝肩段防汛公路上方边坡应及时采取防护措施,按有关规定对故障、已达折旧年限的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新改造,确保大坝运行安全。
附件:漳平市石狮坂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福建省水利厅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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