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6-00040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26〕2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4-03
- 有效性: 有效
你局《关于东圳水利枢纽工程引水配套工程及乌溪水库工程设计变更审批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关于莆田市东圳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闽发改网审农业〔2016〕128号)及有关法规规范,我厅委托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设计变更报告进行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变更缘由
莆田市东圳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延寿溪管桥段、输水隧洞段、木兰溪倒虹吸段、木兰溪至城港大道管道段、沿城港大道下横山至东吴管道段等输水线路,全长42.751公里,其中,输水隧洞长9.714公里,管道长33.037公里。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86625.64万元,施工总工期36个月。该工程于2017年1月开工建设。
原批复方案延寿溪管桥段输水线路与在建的莆田市凤凰福道植物园文旅项目福道景观桥和莆田市第二水厂迁建工程管桥段相隔极近,在准备实施时,因莆田市凤凰福道植物园文旅项目右岸福道、福道景观桥下部桩基础及墩柱均已施工,如果实施延寿溪管桥段和迁建工程管桥段,将影响周边整体景观协调性,且投资较大。本工程项目单位与迁建工程项目单位均为莆田市木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两工程水源、取水点一致,跨延寿溪段输水线路走向相近,采取同一通道、倒虹吸穿越延寿溪,可节约工程投资,加快供水工程建设。因此,需要对莆田市东圳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穿越延寿溪段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主要意见
(一)设计变更的项目和内容
基本同意《变更报告》提出的设计变更项目和内容。变更项目为输水线路、输水管道结构型式和尺寸、1#施工支洞、调压井。变更内容包括穿越延寿溪管桥段及相邻输水隧洞段管线变更;穿越延寿溪管桥段由管桥变更为倒虹吸埋管;输水管道与莆田市第二水厂原水管道进行合管,合管段管径由2.4米变更为3.0米;1#施工支洞由施工临时建筑物变更为永久建筑物;调压井位置变化。
(二)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基本同意变更后的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设计。变更后输水线路总长533.13米,其中桩号YG0+000.00~YG0+259.90段(合管段)为倒虹吸穿越延寿溪,采用1根直径3.0米的钢管;桩号YG0+259.90~YG0+308.79段为埋地管道、桩号YG0+308.79~YG0+513.13段为明管段、桩号YG0+513.13~YG0+533.13段为管道与隧洞连接段,均采用1根直径2.4米钢管,沿线设置检修阀井2座、排气阀井1座、排泥阀井1座;原桩号G0+205.00处调压井调整至桩号G0+360.00处。
(三)工程工期与投资
本次穿越延寿溪段变更方案设计概算投资为1040.23万元,比原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投资减少27.77万元。本次变更后工程总投资为86597.87万元,与原初步设计投资概算86625.64万元相比减少27.77万。
本次设计变更工程工期为6个月。
三、有关要求
(一)本文未涉及的内容仍按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执行。
(二)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请你局督促项目法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莆田市东圳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设计变更报告评审意见(闽水技评〔2026〕19号)
福建省水利厅
2026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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