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9-0800-2026-00041
- 备注/文号: 闽水审批〔2026〕2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水利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4-08
- 有效性: 有效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福建省九龙江西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收悉。我厅委托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漳州高新区、南靖县位于福建省南部,隶属漳州市。本工程位于九龙江西溪流域,涉及漳州市高新区靖圆办、九湖镇及颜厝镇,以及南靖县靖城镇、山城镇。由于现状部分堤防未闭合,局部堤段防洪标准未达标,防洪减灾体系不完善,因洪致灾依然严重。九龙江西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和完善漳州市高新区、南靖县沿线乡镇防洪排涝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因此,工程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项目建设符合已批复的岸线要求。
二、工程任务和建设规模
工程任务以防洪为主,兼顾排涝。通过建设堤防及旱闸,重建排涝泵站,改造排水涵洞(管),完善水闸,提高和完善沿线乡镇防洪能力,保障防洪排涝安全。
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防洪堤(含护岸、旧堤加高加固)总长8.672公里,改扩建排涝闸2座,新建旱闸1座,建设排涝泵站3座。其中:漳州高新段旧堤加固加高总长0.602公里、新建旱闸1座、重建排涝泵站1座及完善武林(田沧)水闸供电设施;南靖靖城山城段建设防洪堤(护岸)总长8.07公里,建设排涝站2座,改扩建排涝闸2座,建设排水箱涵2座。
三、设计标准和建筑物级别
高新段九湖隔堤和水头堤段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堤防及穿堤建筑物级别为1级;龙合排涝泵站建筑物级别为3级,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中山桥旱闸建筑物级别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
南靖靖城山城段防洪堤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建筑物级别为4级;排涝闸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站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排水箱涵建筑物级别为3级。
高新段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堤防及穿堤建筑物不作抗震设计,泵站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旱闸抗震设防类别为丁类;南靖靖城山城段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堤防不进行抗震设计,水闸、排水箱涵抗震设防类别均为丙类,泵站抗震设防类别为丁类。
四、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基本同意各段堤防、旱闸、泵站及穿堤建筑物总体布置方案。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九龙江西溪流域漳州高新段防洪提升工程
1. 九湖隔堤:位于九龙江西溪下游右岸田中央村西北侧,起点位于圆山东侧大梅溪高排渠出口水闸,终点闭合于南江滨路。旧堤加固加高长0.176公里。
2. 水头堤段:位于九龙江西溪下游右岸水头村北侧,起点位于水头隔堤,终点止于高新区与龙海分界线,与拟建龙海榜山段防洪堤闭合。旧堤加固加高长0.426公里。
3. 中山桥旱闸:位于南山禅寺东北方向南江滨路与南山路交叉桥涵处,共设2孔,每孔尺寸为11.5×2.9米(宽×高)。
4. 龙合排涝泵站:位于龙合村东北侧旧龙合排涝泵站站址处,为旧泵站拆除重建,设计流量10立方米每秒。
(二)九龙江流域南靖靖城山城段防洪提升工程
1. 雁塔堤段:位于芗江右岸,旧堤加高1.68公里,旧堤加固长2.46公里。堤防起点位于龙山溪与永丰溪汇合口,终点闭合于芗江引水拦河闸上游山体;改建下碑排涝站1座。
2. 靖城堤段:位于芗江左岸,旧堤加固长3.51公里,起点位于阡寨新桥下游350米左岸,终点闭合于西溪天宝段堤防;新建靖城排涝站1座,扩建靖城水闸1孔。
3. 国道段护岸:位于芗江左岸,护岸长0.42公里,起点位于理工学校排水箱涵处,终点位于排水箱涵下游400米处;新建理工学校排水箱涵1座,改建九美排水箱涵出水渠1处。
4. 阡寨排涝闸:位于芗江左岸,阡桥村东侧,在现状阡寨排涝闸原址上拆除重建,共设3孔,每孔尺寸为4.0×3.5米(宽×高)。
五、工程工期及投资
工程施工总工期为24个月。
工程估算总投资26040.75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22850.81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1310.84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987.94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891.16万元。项目投资具体如下:
(一)九龙江西溪流域漳州高新段防洪提升工程工程估算总投资8033.50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6955.63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277.84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490.16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309.87万元。
(二)九龙江西溪流域南靖靖城山城段防洪提升工程工程估算总投资18007.25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5895.18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1033.00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497.78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581.29万元。
本审查意见印发后,原审查意见《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九龙江西溪流域南靖靖城山城段防洪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闽水审批〔2025〕53号)、《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九龙江西溪流域漳州高新段防洪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闽水审批〔2025〕88号)作废。
附件:1. 福建省九龙江西溪流域漳州高新段防洪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
2. 福建省九龙江西溪流域南靖靖城山城段防洪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
福建省水利厅
2026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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