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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运管处
2021年,我处在推进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主要以实施全省公益性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为切入点,做到全省水库大坝工程安全问题早发现、早解决,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实现“防灾减灾能力的提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聚焦“水库安全鉴定、病库除险加固缺经费保障、缺技术支撑”等问题,我处从政策、资金、技术等入手,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以确保水库安全,让群众放心,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出政策支持。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厅领导多次带领处室同志,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牵头草拟我省《关于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的意见,切实加强我省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落实地方资金责任,以解决基层公益性小型水库运管资金不足等问题,目前文件已上报省政府研究。会同厅计财处多次与省财政厅相关处室沟通协商,修订《福建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对公益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进行补助,确定补助标准;目前修订文稿已送财政厅会稿,预计明年初可以出文。
二是下资金补助。今年4月我处对2018-2020年期间完成的542座公益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且未安排省级资金的项目安排补助资金2940万元,9月底全省又完成了118座公益性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将按标准给予适当的省级资金补助。
三是强技术指导。我处协同省水管中心、设计院等单位主动服务基层,不定期地派出专家对新安全鉴定为三类坝的24座水库进行现场核查及技术帮扶,指导市、县基层水库编制病险水库除险实施方案并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通过工程除险和维修养护,消除工程隐患,提升工程防灾减灾能力。
四是明管护机制。2021年,我省84个市、县(区)已全域实施公益性小型水库社会化管护,占比100%,涉及公益性小型水库2355座,通过推行社会化管护的方式来加强和提升小型水库的防灾减灾能力。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跟踪《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出台和踪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进度,密切配合管理办法修订相关工作,争取早日出台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二是继续加强对基层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的技术指导,帮助基层解决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经费不足和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及时排除水库大坝安全隐患,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确保水库大坝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