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龙文区、龙海市、永春县、宁化县、荔城区、武夷山市、上杭县、福鼎市水利局:
为及时掌握我省各试点县(市、区)开展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建立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办建管函〔2013〕467号)要求,经研究,建立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信息报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4月起,请各试点县(市、区)于每月25日前报送改革进展情况表(详见附件1),在报送纸质文件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二、各试点县(市、区)应及时报送改革进展情况简讯,报送内容注重反映本辖区改革工作中的新典型、新思路、新方法,我厅将择优宣传。
三、请各试点县(市、区)明确1名分管局领导和1名具体工作人员,并将联系人信息表(详见附件2)于2014年3月28日前发送电子邮箱。
联系人:厅改革办(建管处)
谢秋菊,电话:0591-88500617;
电子信箱:fjsslgg@163.com,QQ群:149063421;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邮政编码:350001。
附件:1、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表
2、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联系人回执表
福建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