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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利改革动态(2014年第6期)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4-09-18 17:11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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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试点工作主要做法

 

按照先行试点、典型引路、分类实施、全面推进的总体要求,201310月水利部公布了55全国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龙海市作为全国示范县之一,认真实施改革试点工作,主要做法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先后两次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市长亲自主持、亲自动员、亲自协调。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政府办、水利局、财政局等部门“一把手”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水利局,抽调12名技术人员集中办公,各乡(镇)场均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举办由分管乡(镇)场长、水管站长、村两委代表、村级水管员等参加的业务培训班。通过电视、广播、简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制定《龙海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改革范围、主要内容、改革步骤和保障措施等七项内容,经过20多个单位、部门征求意见修改后,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出台。

二、深入调查摸底,合理选取试点。一是深入调查摸底。为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加强与国土局、民政局等部门的联系,了解每个行政村区域界线;投入17万元向省测绘局购买电子版地形图进行比对。以乡镇为组织单位,以行政村为单元,牵头组织技术人员实地踏勘。对列入此次改革范围的小型水利工程的数量、位置、特性、受益面积、保护对象、管护模式和效益情况,按照统一印制的行政村水利工程分布图及水利工程调查表逐一登记造册,做到“一村一图一表”。二是合理选取试点。各乡(镇)场选择12个条件比较成熟的行政村作为试点先行进行改革实践,全市共确定26个改革示范村,其中市级示范村5个(分别是浮宫镇的丹宅村、东园镇的东宝村、海澄镇的埭新、罗坑村、榜山镇的南苑村),镇级示范村21个。

三、明晰工程产权,确认工程界线。一是明晰工程产权。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结合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要求,对全市26个示范村进行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的确定。二是确认工程界线。根据《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结合龙海市城镇建设规划及工程实际,进行工程界线的划定。首先,根据国土部门提供的镇界、村界线,由工程各镇村标注工程位置及界线;其次,对跨界的或与周边镇村相邻的工程,由相邻镇村进行共同核对确认,有界线争议的工程由上一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及时消除因跨界、插花地等引起的工程管护主体和界线争议,最终由相关镇、村、水管站盖章确认。目前已基本完成26个示范村的产权明晰和工程定界工作,其余镇村也紧跟推进。

四、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一是健全管护制度。建立健全各类水利工程的管护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工程管护实行“六定”,即定管护范围、定管护时限、定管护内容、定管护标准、定管护报酬、定考核办法。细化工程运行管理规范和程序,形成全市有依托乡镇水利管理站的水利指导员、镇有水利监督员、村有干部水利管理员及农民水利技术员的“四有”管护网络。二是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5个市级示范村依托村委会或农民用水户协会,采取公开竞标或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等方式,选取责任心强、踏实肯干和热心水利的公司或村民为管护责任人,并签订管护协议,明确职责和考核标准。在5个市级示范村的主要地点设置全村水利工程管护责任公告牌,并分项分片设置各类工程管护责任牌,标明工程分布图、简介、管护范围、管护标准、考核方法及各级责任单位、责任人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格局。

五、测算管护经费,建立激励机制。一是测算管护经费。根据20045月水利部、财政部联合编制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分级、分类地编制《龙海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测算表》。工作人员深入各示范村,调研现有的管护模式、管护经费情况,征求改革管护模式、管护经费的意见,以完善和细化预算定额标准,力求科学合理。二是建立激励机制。对改革工作实行定期通报、平时评比、年底验收等制度。对改革任务完成较好的乡镇,在农村水利设施投入方面予以倾斜;对改革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明确由市财政每年从土地出让收益提取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中安排3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作为管护工作落实较好的小型水利工程日常管护经费,并视年度财力及工程管护需求逐步增长。

六、探索管护模式,注重因地制宜。一是探索管护模式。在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同步完成对每处小型水利工程的分类定性,分为纯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三大类。绘制完成小型水利设施管护模式(改革方案)一览图,提出分级分类管护模式改革初步方案。在确保工程安全、公益属性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实施小型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放开建设权、出让所有权、转让使用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理权、明确受益权,逐步建立产权明晰化、投入多元化、服务社会化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二是注重因地制宜。组织相关人员深入5个市级示范村,通过召开群众代表会、座谈会及走访等形式,与镇村领导、群众探讨小型水利工程积极有效的管护模式。按照属地管理和产权归属,除了继续发挥乡镇水管站所管护主体作用之外,以“宜包则包、宜卖则卖、宜租则租、宜股则股”为原则,因地制宜采取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承包、租赁、委托管理和拍卖流转等管护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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