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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有序推进
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永春县作为我省9个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之一,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力争改变 “重建轻管”的局面,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目前,改革试点工作各项任务正按既定目标有条不紊推进,截至目前,改革试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永春县政府专门成立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办、水利局、财政局等部门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水利局,抽调技术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改革工作的指导、督促,并制定了《永春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建立小型水利工程数据库。聘请相关资质单位分两批对永春县小型水利工程进行测绘,对全县小型水利工程进行一次更全面、更彻底、更深入的普查,建立各类农村水利工程电子地图及相关特性数据库。目前,第一批10个乡镇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测绘项目已完成,第二批12个乡镇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测绘项目将于年底展开。
三是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2013年11月,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22个乡镇水利工作站,核定全额财政编制44人,每个乡镇水利站配备1-3名工作人员。乡镇水利工作站作为县水利局派驻乡镇的事业单位,实行“双重管理”,以县水利主管部门为主,主要承担基层涉水事务的管理和业务指导、督促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等服务工作。
四是拓展管护经费来源渠道。从土地出让金提取的农田水利建设基金中抽取10%作为项目管护经费,设立专户,由县财政进行专项管理,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奖励管护工作落实较好的小型水利工程。同时,完善“民办公助”、“一事一议”、“以水生财”、“以大带小”、个人捐款等机制,因地制宜拓展各类筹资渠道,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小型水利工程管护。
五是试点示范推广带动。出台《永春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细则》,并以桃城镇的洋上、外坵、仑山3个村为示范区进行推广。3个村均成立用水户协会,有独立办公场所,制定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人员工作职责;对辖区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普查,并成图上墙;聘请管护人员统一对辖区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管理维护,与管护人员签订协议并登记造册。3个村通过执行管护制度改革,在保障了农作物灌溉需求的同时减少了水事纠纷,也节约了用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