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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为做好我省2021年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延期评审与管理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
依据标准为水利部2018年修订颁发的《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等三个规范性文本。
二、延期申请
(一)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证书有效期为3年,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可在等级证书期满前3个月,自愿提出延期申请。
(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在证书有效期内,应满足下列条件才可以申请延期:
1. 未发生人员死亡或一次重伤3人及以上,或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
2. 不存在重大隐患或安全管理突出问题;
3. 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生产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4. 符合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评审标准规定。
(三)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在证书有效期内,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经核实后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并予以公告:
1. 存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材料不真实;
2. 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3. 建设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4. 管理单位发生人员死亡、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
三、其他要求
(一)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必须按照延期申请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提交延期申请相关材料(一式两份)。
(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延期申请材料于2021年10月30日前,通过福建省水利厅一层大厅窗口递交。
联系人:郑 航,联系电话0591-6262 2979。
附件:1.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延期申请表
2.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延期申请材料清单
福建省水利厅
2021年9月29日
附件1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
延期申请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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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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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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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别 |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 水利水电施工企业□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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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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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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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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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等级 |
一级□ 二级□ 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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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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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单位意见: (审定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延期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2-1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延期申请表
附件2-2 营业执照、法人证书、项目核准批复、机构设立文件
附件2-3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2-4 在建水利项目清单
附件2-5 水库大坝、水闸的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报告
附件2-6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
附件2-7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改进情况自主评定报告
(1)单位概况;
(2)安全生产管理状况;
(3)基本条件的符合情况;
(4)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改进情况;
(5)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计划和措施、整改情况;
(6)自主评定结果。
附件2-8 申请材料真实性和延期条件符合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