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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建立覆盖全域、实时可控的水监测体系

来源:泉州市河长办 发布时间:2026-04-17 11:00 点击数:{{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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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泉州市持续深化落实河湖长制,以铁腕治水的决心建立覆盖全域、实时可控的水监测体系,有效厘清责任边界,破除传统人工监测痛点。2025年来,泉州市主要流域优质水比例创历史新高,小流域及区域水质显著改善,重点领域污染削减成效明显。

  一是聚焦四类区域科学选址。聚焦国省控断面、跨县交接断面、重要水源地、部分小流域及内沟河劣V类水断面,召开自动监测站建设专题调度会,逐项敲定断面设置、监测方式、建设规划、资金保障等核心要素。最终明确十年安排2亿元市级财政资金,全市共布设区域水质综合评价点位212个,其中水质自动监测站134个。

  二是抓好专业运维管理机制。采取“人工监测+自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成立水质专班压实运维责任,实行“AB”岗责任制度,确保每个站点有人管,管得好;严格执行“日监测、周核查、月汇编”制度,在闭环管理基础上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追溯;建立覆盖全市的水质自动监测网络,监测密度较传统人工提升180倍。截至目前,全市自动站设备稳定运行率达98.5%以上,累计采集有效数据230万余条,数据传输率97.1%。

  三是推动水质数据解决问题。泉州市河长办将监测数据及分析成果实时共享,定期通报至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涉水职能部门,形成“监测牵头、部门联动、协同治理”工作格局。建立“预警—通报—约谈—曝光—问责”闭环机制,对水质异常且未及时整改的责任河长进行约谈,两次约谈后仍整改不到位的将提请市河长启动问责程序;建立奖励机制,每年开展区域水质年度综合评价,对水质提升成效排名前五名的县(市、区)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以奖励。将区域水质年度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各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及行政河长履职尽责、治水护水成效的重要依据,纳入河湖长制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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