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福建省水利厅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河长制湖长制 > 河湖新闻

东南网:厦门:以“河湖长制”推动“河湖长治”

来源:东南网 发布时间:2026-09-30 09:52 点击数:{{pvCount}}
| | |
相关文章: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视察厦门贯彻实施《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的情况。

  执法检查组首站来到翔安九溪支流莲溪畔。这里早年旱涝问题突出、水质较差、沿岸周边环境脏乱,经过综合整治,如今已水清岸绿。现场,工作人员弯腰从溪中提起一桶水,技术人员当场滴入试剂、轻摇比色,仅几分钟结果出炉——莲溪水质达到接近地表水Ⅱ类标准。随后,执法检查组前往新垵溪补水点和内田水质净化厂,实地察看九溪生态补水工程。为破解枯水期断流难题,厦门在全省率先大规模利用水质净化厂提标治理后的尾水和水库余水,对河湖进行生态补水,内田厂将处理后的尾水提标回用,通过泵站加压,日补水量达6万吨,有效稳定了生态水位,明显改善了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一路走来,代表们对翔安区“四水联治”模式给予肯定,感叹法治保障下的河湖长制真正让九溪实现了从“污”到“清”的生态蝶变。

  今年是我国全面推行河长制十周年,多年来厦门传承弘扬筼筜湖综合治理经验,随着2023年1月《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的正式实施,厦门实现了河湖长制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的跨越,有力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截至目前,厦门已建立起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市、区、镇(街)三级河长湖长体系,全市共设立河湖长158名,2023年全市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主要流域国控与省控断面水质、小流域省控断面水质连续7年实现“四个100%”达标,在全国率先成立首个“厦门河长制研究院”,河湖系统治理模式不断完善,河湖生态产品价值持续得到有效转化。

  执法检查组对厦门贯彻《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取得的工作成效表示肯定,并强调要进一步传承弘扬筼筜湖综合治理经验,以水环境提升、水生态修复为导向,以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水问题为重点,多措并举打好河湖治理的“组合拳”,不断改革创新河湖长制工作,以“河湖长制”推动“河湖长治”。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