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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服务提供商:
根据工作需要,省水利厅拟通过市场比选方式购买2026年福建水利“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服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三年以上宣传工作经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或新闻采编或新闻出版等资质证书。
5.供应商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设计或影视类相关经营项目。
二、项目内容
全面展示福建省水利厅在新时代背景下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经验,通过多维度、全方位的宣传,推广智慧水利成果、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认知与支持,助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宣传短视频
为展现福建水利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中的创新实践,安排专业视频团队人员,深入试点样板现场实地取景,拍摄并制作1条5分钟的宣传短视频,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宣传报道。
(二)专题报道
供应商须安排专业采编人员对接各地水利安全部门,通过深度采访,结合各地水利安全生产实际撰写文章,在省级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同步在新媒体平台、学习强国平台宣发。
(三)福建水利“安全生产”成果展
1.在福建省水土保持科教园布置全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展,展期不少于1个月。
2.展览内容:围绕安全生产主题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成果展,通过图文、视频等全方位展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完整体系、落地实践经验与特色创新成果;配备专业空间设计师全程跟进服务,专人专项对接整体布局与设计规划,深入梳理各类宣讲展示内容,逐项细化展示细节,全力保障整场展览方案高标准落地执行,切实提升整体观感与宣传教育实效。
(四)宣传折页
安排专业的设计人员设计制作安全生产宣传折页,提供不少于2款主题宣传用品的设计稿,图文并茂,便于现场发放和宣传推广。成品材质:200g铜版纸;双面亮膜;双面彩印;风琴折;数量300份。
(五)宣传用品
设计定制水利“安全生产”主题宣传用品3款(包括但不限于灭火毯、多功能安全锤、强光手电等)各400份,要求保质保量交付,定价贴合市场行情、公允适中。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按项目内容提供报价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范围应控制在15万元以内(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详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时长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
(三)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2。
(四)供应商应承诺接到应急事件通知能够在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办公场所对接工作,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
(五)提供近三年以上宣传工作经验相关合同。
(六)为确保报价合理匹配项目需求,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各项服务所要花费的差旅食宿费、人力成本以及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媒体平台合作资源等情况,不要为了中标而过度压低报价,影响后续工作正常开展。同时,有意向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到我方现场了解项目详细要求,签署面谈回执,并将该回执作为标书附件提交。
(七)上述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成一册、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八)报价文件应于2026年6月10日17:30前送至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702室陈先生,联系电话0591-87527976。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九)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四、评标办法
根据各报价服务商的报价文件,由水利厅采购办组织比选,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经双方协商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比选中选单位,如遇价格相同的实行抽签法决定。若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情况,我厅将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实质性响应市场比选通告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终止本次市场比选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应急承诺函
福建省水利厅
2026年6月5日